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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发布时间:2022-01-13 15:24 信息来源:城管执法局 责任编辑: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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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中共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邵东市组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邵市编办发〔2020〕2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邵阳市委、邵东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建成区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及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户外广告设置等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市容监察工作;负责规划区园林绿化、渣土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广场、绿地,城市人行道路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和摩托车停靠点等秩序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三)负责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违法停放车辆和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行使其他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权。
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城管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文秘、会务、调研、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综合协调、督办、外事接待、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内部保卫等工作;负责单位宣传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工股。负责局系统的党建工作、机构编制、综治稳定、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职称管理及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按程序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负责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负责城市管理普法和宣传;负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核管理及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关于审批、审查和核准、备案服务项目的咨询和查询;负责联系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工作。
(四)财务装备股。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的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购置计划审核及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作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划拨、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五)督查股。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局行政执法程序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工作人员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并处分;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绩效的督察和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容和渣土管理股。负责制定城市市容标准规范;负责研究拟订有关城市市容方面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有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渣土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渣土方面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制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负责大型垃圾中转站的监督和管理;负责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垃圾分类处理特许经营的许可、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渣土消纳场的监管;
(七)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研究拟订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维护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和备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砍伐、临时占用绿地和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批;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涉及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
(八)户外广告管理股。负责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负责参与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的出让;负责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九)车辆违停股。负责对机动车道以外的车辆乱停乱摆等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承担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
(十)数字化管理中心(加挂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牌子)。负责组织编制全局科技创新发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管和数字执法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信息采集、工作调度、跟踪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各类平台投诉、举报任务分配、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息采集、应急联动工作;负责城市数字化平台管理及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运行;负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协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日常考核、考勤和管理;负责协管员的招聘、培训、辞退等事宜;负责协管员的工资发放的核查;负责协调保安公司处理与协管员相关的劳务、工伤、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  市城管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45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执法副局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1名,副股级职数14名。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邵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城管执法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以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内设宋家塘执法中队、两市塘执法中队、大禾塘执法中队、渣土执法中队、禁炮执法中队、燃气执法中队、规划执法中队7个执法中队,为正股级。核定邵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80名。设大队长(副科级)1名,副大队长3名;中队长7名。宋家塘执法中队、两市塘执法中队、大禾塘执法中队分别负责宋家塘、两市塘、大禾塘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和查处;渣土执法中队、规划执法中队、禁炮执法中队分别负责城区内对违反渣土管理、规划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燃气执法中队负责城区范围内对违反燃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不再保留邵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市塘执法大队、大禾塘执法大队、宋家塘执法大队,其领导职数一并核销。
(二)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为市城管执法局正股级派出机构,核定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事业编制15名,设分局局长1名。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承担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职责。
(三)邵东市绿化育苗所、邵东市规划监察大队调整为市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市城管执法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5日起实施。




办公地址:宋家塘街道原焦化厂办公楼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朱雄杰
电位联系电话:0739-2886921
电子邮箱:27172281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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