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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20-00989 责任部门:财政局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20-09-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财政局

邵东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接待、财务、车辆管理;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建账和清查;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的核算和发放、人员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青年、妇联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财政工作绩效督查和年终指标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预算股(绩效评价股)
        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计划、分配与管理工作;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复市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办理市与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财政结算事项;指导市直单位、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拟订区域财政政策,负责对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等。负责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估政策,制定办法及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环卫、粮食、供销、发改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有关财政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落实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相关工作。
    (五)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并对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按政策管理和落实相关涉农补贴资金。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级安排的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的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订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市直行政基建工作。
    (八)综合规划股(市津补贴工作办公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 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与非税收入征管等部门提出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及有关审批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调整方案的设计;承担物价、移民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九)金融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资金工作和市级中小企业担保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其他专项基金管理(交通救助基金、偿债基金等)。
    (十)会计股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规范性文件;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
    (十一)财政监督股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药监及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十三)资产管理股 (加挂邵东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调剂整合、资产监督等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清产核资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参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 
    (十四)外经和企业股
     承担商务、旅游、外事部门、工业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企业监管;组织实施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的管理。
    (十五)园区和重点项目管理股
    承担市经开区、生态产业园、城北开发区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负责市重点工程的财务指导管理,提出重点工程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重点工程资金的监管。
    (十六)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决算会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
    (十七)市财政事务中心
    负责为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惠民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按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负责非税收入的资金结算工作,具体承担收入核算、资金划缴、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惠民资金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业务性工作,承担村级财务稽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八)信息中心: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中的软件平台选型、网络系统论证等技术协调工作,建立网络运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和县级财政业务城域网,负责局机关各业务子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局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编码,设计和建设财政业务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负责建设并管理本局门户网站、因特网站,开发信息资源,提供财政信息服务;负责全局电话通讯系统和宽带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等信息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信息网络技术培训工作;对局机关配置、报废信息网络设备提出技术审核意见;负责湖南省财政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中心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数据录入的督查以及与银行补贴数据导入导出的核实工作。
    (十九)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负责工程进度款及前期费用支付审核;负责对重点建设工程派驻评审员,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
    (二十)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一)政府债务股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地方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
    (二十二)税政法规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负责全市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初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二十三)乡财股
    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所建设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指导全市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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