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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20-00442 责任部门:皇帝岭林场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20-09-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皇帝岭林场

皇帝岭国有林场村级项目管理办法

皇委发[2019]22号

皇帝岭国有林场村级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场村级财政专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专款专用,民主理财,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场实际,经场党委研究,特制定村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村级财政项目资金泛指所有用于项目建设使用的村级账户资金及村委会担当业主的其他项目资金。严禁村级负债建设,因特殊情况或者村级重要公用事业建设确实需要负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林场党委研究同意。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资金使用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1万元以下项目村民自治,按照集体决策,依法依规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项目不得拆分处理报账,否则按套用专项资金严肃处理。

   第三条 林场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林场党委书记、场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分管纪检及各部门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代理核算中心、纪检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负责所有村级项目的申报审核、报批、监管、验收、报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代理核算中心会计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包括影像资料,合同的审核把关,项目的跟踪监管,组织牵头验收,把关结算报账等。

第四条 项目管理流程。凡适用本办法的项目必须通过书面申请、申报审核、项目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组织验收、结算报账、公示公开等程序。

(一)书面申请

根据项目资金来源,结合本村实际能力,本着把有限的资金让绝大多数老百姓受益的原则,解决重点、难点、隐患问题。按程序通过“四议两公开”,报告驻村干部分管领导,形成书面申请,并附预算表、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审核

   林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申请后,根据申报资料,林场项目领导小组开会专题研究,共同审核把关并分别签审核意见。

(三)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

   凡村实施的所有项目必须经过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程序,由林场安排驻村干部负责监督实施。首先由村报账员填写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申请表、林场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出席人员登记表、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记录表上相关人员必须全部签字(监督人员由驻村干部和村纪检员签字)。

(四)合同签订

   审核通过后,由村洽谈起草项目合同,林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完善,方可签订合同。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办好手续后方能签订施工合同所有项目工程款必须约定由承包方交纳税金,村不负责缴税。

(五)项目监管

   项目开工后,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会同驻村干部对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量、质量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并留下影像资料。资金额较大的项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预付进度款。

(六)组织验收

   项目完工后,村及时申报到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村干部、村纪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实地验收,核实工程量,开出验收单,并签署验收意见。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及时整改,整改后再行验收。

(七)结算报账

项目验收后,不管资金是否到位,必须办理工程结算。村报账员根据工程结算手续,提供合同、验收单、工程量结算单、工程发票、“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项目资产和资源公开交易、村民代表决议等资料,按照村财务报账程序到林场代理核算中心报账付款。

(八)公示公开

   项目结算报账后,及时到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及概况、程序、资金额度等。

第五条 明确职责,实行林场监管,以村为主。林场分管领导负责业务指导和质量把关责任,驻村干部负主体责任,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具体责任。涉及项目的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积极参与配合并全程签字,不得出现推诿、无人管现象。

第六条 各村加强项目资料管理,程序资料要齐全,附有会议照片,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比对照片并存档保留。

第七条 除市级以上有明确要求的专项资金,不允许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原则上允许整合使用,整合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由村出具资金整合使用报告,提交给林场各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整合使用。

第八条林场严格把关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自营工程、发包工程等所有工程项目应当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林场财务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在发票上审核签字,各村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项目管理支出,否则林场不予认可报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邵东县皇帝岭国有林场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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