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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7-23 13:53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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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维稳、公务接待、新闻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离退休人员、青年、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科技教育股(党建办)(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职称评审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统战、工会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档案和全县农业人事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承担推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三)法规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四)政策与改革股。贯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五)发展规划股。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七)乡村产业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股(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全县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休闲农业有关标准、规范,指导休闲农业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协调指导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区域合作和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指导休闲农业协会的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拟订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负责企业管理工作。

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省内履约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引智等工作。

(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考核工作,参与指导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九)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县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邵东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二)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十三)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我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五)种业管理股。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六)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七)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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