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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发布时间:2020-09-18 08:49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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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东市司法局始建于1981年,系邵东市人民政府组成局,机关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9名,法律援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55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政工室,下辖法律援助中心(副科级)、公证处(正股级)两个直属机构和2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主要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对市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邵东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参与并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交予审查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订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市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法治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和业务指导。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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