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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19-00381 责任部门:审计局 公开范围: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19-12-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审计局

邵东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等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新增债券资金绩效审计,对县生态产业园北岭路道路工程、荫家堂修缮工程等2个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建设“三个邵东”、打造“三张名片”的总体目标,坚持“兴工旺商、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升级发展,扎实有效改善民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日趋优化。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5.33亿元,较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8.99%,为年初预算的100.60%。税收占比76.63%,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总收入中非税占比为38%。财政收入均保持了稳定增长,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政支出保障力度加大,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民生保障支出进一步提高,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支出46.73亿元,占一般财政公共支出的73.94%。全年教育支出10.23亿元。新建扩建学校11所,新增学位11000个。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3亿元。462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成投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2%。

  ——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逐渐规范。深化部门预算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实现了预决算全公开,财政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高;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年共办理集中支付业务16.02万笔,金额96.02亿元;继续盘活存量资金,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村级财务稽核,全面加强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持续做好乡镇政府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

  但审计也发现,县本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刚性约束不足、财政收入结构欠合理等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级决算草案表明,2018年,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5.33亿元,较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8.99%,为年初预算的100.6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58亿元,较上年增加1.14亿元,增长7.89%,为年初预算的102.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91亿元,较上年增加0.19亿元,增长11.05%,为年初预算的98.4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84亿元,较上年增加0.76亿元,增长10.73%,为年初预算的97.63%。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9.38亿元,较上年增长4.22%;决算支出68.44亿元,较上年增长4.73%结转下年0.94亿元。

  2018年,基金收入总计13.32亿元,较上年增长21.53%,为年初预算的175.96%;决算支出10.81亿元,较上年增长12.25%,为年初预算的142.80%;年终结转2.51亿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含工伤保险基金)总计22.27亿元,较上年增加3.21亿元,增长16.84%;决算支出21亿元,较上年增加3.16亿元,增长17.71%;本年结余1.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80亿元。

  2018年末,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69亿元,专项债务1.9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在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追加预算支出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2018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659.2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也未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今后增加预算支出,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2、少收土地出让金579.80万元。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02-C1、02-C2地块取得收入41600万元,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25.25亩,按〔2017〕第2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最低单价130万元/亩计算,应收42282.50万元,相比少收682.5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开发区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形成邵政纪〔2019〕10号会议纪要:按照面积之差4.46亩,130万元/亩的价格,同时考当时处理遗留问题的实际需要,由仁为峰公司补缴579.80万元土地款。此款已于2019年5月29日追缴入国库。

  3、应缴未缴国库收入23054.39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解本级国库收入结余23054.39万元,未上缴国库。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14891.07万元,污水处理费2153.4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5451.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48.12万元。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责令以后改正。

  4、未及时划缴代扣的医保费、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等社保资金造成利息损失19.62万元。

  2017-2018年,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职工个人的医保费、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滞留在代发银行的代发工资过渡户9667.26万元,未及时划缴财政专户资金,其中:医保费1290.73万元,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8376.53万元。按代扣款项应于当月工资发放日后次日划款、三个月定期年利率1.35%计息,利息损失19.62万元,其中:医保缴费4.92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14.70万元。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责令县财政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划解财政收入。

  5、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三停五不”国家工作人员贷款未及时结算,长期滞留在过渡户70.59万元。

  2013-2018年,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三停五不”国家工作人员贷款合计70.59万元,至2018年底仍未与信用社贷款清收办公室结算。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及时办理结算。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量资金的问题。

  1)2018年末,昭阳公园指挥部资金结余102.69万元,未上缴县财政。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决定收缴结余资金102.69万元。

  2)2018年末,两市镇防洪堤建设(亚行贷款)资金结余618.4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指标账结余241.46万元,审计期间已上缴县财政;县国库局支付三股往来资金账结余376.99万元,自2005年以来一直未使用,未上缴县财政。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县审计局决定收缴结余资金376.99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转比例超过国务院规定的限额935万元。

  2018年收入219万元,支出42万元,累计结余1001万元,占当年收入的457.08%,超过当年收入30%的限额935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责令县财政部门对超限额部分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2、非税收入票据填开不规范。

  在审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发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14.60万元,在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时,未注明出让土地名称、编号,不利于登记土地收支台账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县开发区今后改正,同时责令县非税局加强票据管理。

  3、清收不良贷款管理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2013年3月23日邵东县农村信用社土地置换不良贷款明细表反映,不良贷款本金金额15000万元,共12387笔。由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清收,收贷结算业务由邵东农商银行负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至2018年末,该办公室在审计期间不能提供清收详细情况,即已收、未收贷款本金总数、利息总数和每笔明细清册,也不能提供生态产业园、农商银行与该办公室之间的资金往来余额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责令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限期整理贷款清收情况资料,同时县财政局应对该办公室财务进行清理,并移交相关部门管理。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为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理,明晰工程产权,审计抽查了水东江镇水厂、范家山水厂、火厂坪镇水厂、灵官殿同乐坪水厂、佘田桥镇水厂等5个乡镇集中供水水厂。从审计情况看,集中供水工程存在产权不明晰,建后运营管理不善,用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水厂亏损等问题,同时管理经营方式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1、以乡镇政府为建设单位并组建项目法人实施工程,产权属乡镇政府,建后实行承包经营,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等由乡镇项目法人全权负责。如水东江镇自来水厂,范家山自来水厂,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分别为248万元、322.74万元,日供水规模分别为930吨、1700吨。

  2、以乡镇政府为建设单位,由乡镇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实施工程,建成后未组织验收,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未明晰工程资产产权,未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

  如灵官殿同乐坪水库集中供水水厂,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基本完工并供水,2015年12月31日供水项目部资产负债表反映,资金来源1072.0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565.42万元,中泉自来水公司464.48万元,立户费收入73.18万元。2016年建成后,由中泉自来水公司经营,截止审计日止,该镇政府仍未与中泉自来水公司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未签合同约定产权、运营管理主体。

  3、水厂资产归私人投资者所有,政府投入资金改扩建,未明确是否属资本性投入。如火厂坪镇自来水厂,于2005年左右拍卖给私人投资者。后期财政投入资金改扩建,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4、由公司投资,政府给予补助,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

  如佘田桥镇自来水厂,2007年6月动工建设,设计首期投入450万元,日供水量3000吨,供应人口2万人。投资方衡阳县腾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中明确所有权归投资方,拥有永久性经营权,镇政府协助争取项目资金。项目在建设、扩建过程中,县水利局先后投入财政资金470多万元用于水厂建设,形成的资产未明确产权。现水厂资产已被法院冻结,佘田桥镇政府已向法院申请债权。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成县国资管理部门、县水利部门组织对国家财政投入水厂的资产进行清理,明确产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补贴。

   三、新增债券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本次绩效审计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2018年度新增债券资金42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9400万元,在新增一般债券安排项目中抽取了教育项目、水利建设、人居环境项目等3个项目,涉及债券资金15660万元,抽查资金比例为68.38%。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改善民生、提升人居环境以及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新增债券资金未安排到具体项目。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债券资金14650万元,其中教育化债1000万元,扶贫资金4200万元,耕地占补平衡1600万元,水利建设3000万元;2018年9月20日调整预算,安排16310万元,其中通组路建设723.5万元,统筹安排用于通组公路建设,化解大班额及教育发展5000万元,人居环境3200万元。均未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由部门进行二次分配。

 对此问题,县审计局责成县财政部门建立财政项目库,以后安排债券资金,应从财政项目库中择优选取。

(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债券资金投向分散,重点不够突出,难以发挥规模效益。

  一是水利债券资金2000万元,用于山塘、渠道维修资金1619万元,涉及6个合作社,278个村,平均5.72万元,最少的村1万元,3万元以下的111个村;用于河道清於、清漂75万元;二级单位危房维修10万元;小型水库定库补助39.40万元;中型水库灌区干支渠维修230万元。

  二是人居环境3200万元,用于拆旧复垦项目1000万元;用于农村改厕示范村奖补资金630万元,涉及10500户;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道路建设419万元,涉及14个单位;用于农业局及乡镇会务费等工作经费支出110万元;用于重点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9万元,涉及40个村;用于其他面上村132万元,涉及33个村,平均4万元,最少的村2万元。

  2、项目选择不够精准和资金下达不及时,年内未能形成支出。

  一是向部分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化解大班额项目追加预算4200万元,年底结余2644万元,占分配额的62.95%,截至2019年5月13日,仍结余2138万元未支出;二是2018年12月下达水利债券资金1184万元、人居环境2760万元,年底全部结转,主要原因:一是以钱定事。抽查邵东县黑田铺镇双泉初级中学、牛马司镇水井头学校、廉桥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一完全小学、城区第二完全小学等学校,在安排资金后才开始办理项目征地、开工前报批手续等前期准备,安排资金1355万元,年底结余1324万元,2018年5月13日,仍结余1208万元未支出。二是项目调研不充分,导致难以实施。抽查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改水改厕专项资金630万元,涉及10500户,每户补助600元,实际每户改厕工程造价在2000元左右。由于补助过少,导致农户改厕积极性不高。截止年底,项目难以启动,资金滞留在乡镇财政所。

   3、违规用于工作经费。

  邵财农指[2018]104号下达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10万元,用于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工作经费,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以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责令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以后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分配资金,选准项目,突出重点,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未建立项目跟踪问效机制,未开展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项目管理粗放,未组织项目验收。安排用于水利维修资金,县水利局未按项目进行管理,未组织项目验收;人居环境治理面上资金132万元,系“批条子”资金,未组织验收。二是债券支出未形成对应资产。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水利设施的日常维修和养护,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垃圾箱、垃圾转运等日常维护项目,无法形成对应资产。用于未经立项的小额资本性支出,投向分散,形成的资产也未按资产进行管理。

2、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不明显。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债券资金。2018年7月4日,县财政收到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174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拨付项目使用6800万元,未拨出10600万元。

  二是土地储备项目申报不准确,导致专项债券8000万元未发挥效益。

  生态产业园区康视达、显创光电、安安农产品集散中心等3个项目地块,申请2018年度土地储备债券8000万元,用于征地拆迁和土地开发等土地储备支出,但在收到土地储备债券时,已完成了项目土地储备工作,导致资金未发挥效益。如:康视达项目于2018年11月30日出让,12月7日收到债券资金1000万元;显创光电项目2018年12月20日出让,12月7日收到债券资金1000万元;安安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地块2019年元月出让,2019年3月19日才收到4000万元。

  三是未及时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县经开区于2018年9月30日收到廉桥污水处理厂建设债券资金2000万元,由于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环评等前期工作不充分的原因,已申请延期一年,尚未开工,资金滞留在公司账户。

  对以上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责令县财政局组织开展新增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职能部门今后要科学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县审计局对北岭路道路工程、荫家堂修缮工程等2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施工单位编制的送审结算造价8620.38万元,审计核减1746.47万元,核减率20.26%,其中:县生态产业园北岭路道路工程送审结算造价6263.96万元,审计核减1282.80万元,核减20.48%;荫家堂修缮工程送审结算造价2356.42万元,审计核减463.67万元,核减率19.68%。存在的问题:

  (一)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县生态产业园北岭路道路工程项目于2016年11月验收合格,但还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县生态产业园以后改正,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截至审计日止,县生态产业园北岭路道路工程项目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县审计局对县农业农村工作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等3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县交警大队2016—2018年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取工作经费。

  2016年至2018年,以“工作经费”、“交通保障款”等名义向其他单位收取款项共计7.6万元。其中:住建局5.6万元,公路局2万元。

  2、未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报销经费。

  2016年至2018年,未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违规付款14.54万元。

  违规报销差旅费。

  20162018年,违规报销差旅费4.09万元,

  4、多计工程造价21.21万元。

  县审计局对县交警大队一级车辆管理所业务楼二次装修工程造价进行复审,核减工程造价21.21万元。

  对县交警大队存在的以上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规收取工作经费7.6万元、违规报销经费14.54万元、违规报销差旅费4.09万元、多计工程造价21.21万元,全部收缴财政。

  (二)县交通局2017—2018年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长期大金额闲置资金。

  2017年至2018年,县聚泰恒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政拨款21353.55万元,支出共计6514.05万元,至2018年底,结转结余资金14839.50万元。

  2、运行经费挤占公路建设专项资金179.68万元。

  2017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挤占专项资金179.68万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

  3、违规支付工作经费10万元。

  2018118日,县聚泰恒通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超范围支付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工作经费10万元。

  4、违规支付工程预付款563万元。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2018年实施、竣工102处危桥和道路改造、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审计抽查,发现6个项目的投标函和专用合同条款都注明了不预付工程款,但实际都预付了工程款。其中:肖家桥工程70万元,湾泥桥工程140万元,开福桥工程80万元,水东江桥工程120万元,Y061旸甘线工程53万元,Y002当双线工程款100万元。

  对县交通局存在的以上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规支付工作经费10万元,收缴县财政;对其他问题,责令改正,今后应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约束。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细化收支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减少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年初到位率。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开设、管理和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四是加强预算指标管理。科学合理下达预算指标,严格按指标内容执行。

  (二)防范化解风险。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化解政府性债务的一系列举措,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概算约束力度,从严控制超概算投资,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近年来,由于改革的各项措施还不配套,国家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使一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为此,建议强化国有资产制度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协调一致,建立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能真实地反映资产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政策和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储备项目库建设,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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