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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7-19 09:52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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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邵东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⑴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⑵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⑶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⑷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⑸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⑹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⑺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⑻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⑼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⑾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⑿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⒀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⒁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场)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⒂完成邵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⒃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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