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邵东市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08:57 信息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学校食堂营运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邵东市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人数
    邵东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从全市优选聘请12名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其中,学生家长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纪委监委特约监督员2名。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原则,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法治观念;
    (二)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愿意承担特邀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日常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监督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非邵东市教育系统在职或离退休的教师;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1)面向学生家长征集的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凡有意向的家长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邵东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教育局审计股邮箱jyjsjg302@163.com,联系电话:2717790;(2)面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特约监督员征集的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监督员,由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纪委监委分别推荐人选。
    2、评选审定。市教育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评选审定,审定通过后由教育局颁发聘书。
    四、聘期
    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实行一年一聘,聘期结束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继续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聘任期限原则上连续不超过两年,表现优秀的特邀监督员的,可以适当延长聘期。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宜履行监督员职责的,可提前解除聘任。
    五、工作职责、纪律
    (一)工作职责。(1)对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监督,听取校方对食材配送企业的意见、建议;(2)对学校食堂伙食质量、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师生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3)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工作流程等参与监督活动;对全市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进行监督,对食材采购与食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至市教育局。
    (二)工作方式。聘请的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由市教育局轮流安排参与监督活动,原则上,每个月随机安排3名监督员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参与监督活动。
    (三)工作纪律。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在履行学校食材采购与食堂管理监督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以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名义从事有损于自身形象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不得接受可能影响监督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宴请、礼品和其他馈赠,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干预学校正常管理,不得发表与监督职责无关的言论;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学校食材采购与食堂营运的监督工作。如存在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不得违反其他相关规定。在聘期内经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将问题移送相关部门,是公职人员的同时通报所在单位。
    (四)待遇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系自愿义务服务,与邵东市教育局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参加监督活动不支付劳务报酬,但可参照邵东市公务员市内乡镇公务出差的标准,给予特邀监督员一定的出差交通补助。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邵东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与价格质量特邀监督员申请表》2份(含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申请人员《承诺书》;
    (三)申请人员符合条件的相关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择优聘用依据)。

邵东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推荐(申请)表及履职承诺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