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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东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3 18:43 信息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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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至6月28日下午17:00。 


2.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等选择学校填报。 


3.填报数量:
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大类,每个学生两类均可填报。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第一批次一中、三中;可填报第二批次四中、七中、十中、振华、创新、经纬。职业高中市内学校为:邵东市职业中专学校、邵阳创业科技学校、邵东市创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邵阳市哈博艺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可填报5个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批次2个,第二批次3个),4个职业学校志愿。 


按照分类录取的原则,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报考邵东一中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一中。第一批次志愿报考邵东三中的原三中区域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三中;报考邵东三中的一中区域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邵东三中或第一志愿为邵东一中且第二志愿为邵东三中。


4.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认真阅读《学考与招生》一书,找准自身定位,在充分了解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仔细分析,克服外界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填报的志愿、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4)报名截止后,学校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不得擅自修改学生志愿填报密码。

二、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继续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待政策。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6月16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市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2.根据上级政策,停止执行《关于调整青少年科技教育奖励政策的通知》(邵科教函【2020】1号)中各项优惠政策。  

3.从2025年起,全面取消初中毕业生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三、录取依据与程序
以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优惠加分作为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2024年邵东市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省示范性高中
A、师范生预录取

B、特长生
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招生计划的1:1.5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照学生志愿及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指标数,依次录取。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不得以文化成绩上线为由参加择优生、指标生的录取。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只能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中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省示范学校或多个省示范学校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其他学校或多个其他学校项目,否则取消考生特长生资格。 

C、择优生
一中、三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高中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折算后)进行择优录取。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按上级要求执行。 

D、指标生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5%,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指标生资格认定:按《关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报考资格认定的通知》(邵东教通〔2023〕111号)执行 


2.第二批次: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及职业高中
①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录取成绩录取。录取方式同省示范性高中。三个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一志愿,第二、第三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二志愿。 

②职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以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3.补录
仅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发布补录计划,落选考生可根据剩余学位到意向学校填报志愿,由学校择优补录,报教育局批准。 

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达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特别提醒:根据前二年招生情况,本市内学校都完成了招生计划,没有进行补录取。

四、普通高中入学最低录取控制标准: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7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科满分值(折算后)的65%。其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 


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报考其他普通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级。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通知书领取及报名事项
①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统一发放到初中毕业学校,学生统一在7月17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
②高一新生报名:被录取的考生统一于7月20日至22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录取学校报名。未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入校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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