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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低保申报程序

发布时间:2018-04-28 09:3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1、由本人或委托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家庭人员结构、家庭成员工作收入情况、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若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比如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相关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材料受理或不受理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告知凭证,不予受理还应注明理由。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低保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驻村干部、村低保专干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内容要求全面详细,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对象须签字确认。

4、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天内组织驻村干部、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小组组长、群众代表等对乡镇调查人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调查结果是否属实进行民主评议,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5、乡镇人民政府低保评议小组应在20天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召开审核意见会议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民政局。

6、县民政局在作出审批前,先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即相关程序是否到位;并按照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把审查(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后对拟于批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作出审批决定,并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开始发放低保金。

  2018年4月开始,农村低保3档150元每人每月,2档200元每人每月,1档270元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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