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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官殿镇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09:4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 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职能职责:乡镇财政机构具体负责预算编制管理、乡镇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以及乡镇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2、机构设置:灵官殿镇政府、灵官殿镇财政所、灵官殿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灵官殿镇文体卫站、灵官殿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灵官殿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灵官殿镇林业站、灵官殿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6914.48万元。比上年增加3082.66万元,同比增长80.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异动变化和信访维稳开支增加,以及物价上涨、相应业务量增加,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691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4.4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691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4万元,占比18.29%;项目支出5650.08万元,占比81.71%。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14.48万元,比上年增加3082.66万元,同比增长80.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异动变化和信访维稳开支增加,以及物价上涨、相应业务量增加,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8.74万元,占比99.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5万元,占比0.6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1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8.74万元,占比99.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5万元,占比0.6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3096.92万元,同比增长82.11%,原因是预算执行力度加大。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8.06万元,占比27.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16万元,占比10.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43万元,占比1.01%;节能环保支出351.6万元,占比5.12%;农林水支出3175.33万元,占比46.23%;交通运输支出273.33万元,占比3.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2.37万元,占比3.8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9万元,占比0.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5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6.13万元,决算数为1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8%,比上年减少29.09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①与预算数比较,大于预算5.85万元,原因是车辆老化,油耗和维修费用均较大。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28.8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租车费不再计入,节约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7.19万元,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3.94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0.26万元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45.7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减少14.25万元,减少原因预算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82.5万元,增加原因是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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