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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教育系统蓝天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7 09:37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教通〔2018〕47号

 

邵东县教育系统蓝天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邵东县蓝天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邵办文[2018]7号)及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我县大气、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解决大气、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坚持落实单位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促进我县大气、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我县大气、水环境质量,实施“天蓝·水碧·景美”的美好目标。县定目标:确保2018年底,县城PM10、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3%以上,下降幅度力争达到6%;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以上(307天);在全省县市中排名提高10个名次,力争进入全省前70名。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区段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水标准的比例达到90%,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不达标水体。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县定目标,努力贡献教育力量。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城区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积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县里规定的要求做到:

1、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主要道路临街工地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要道路临街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围挡采用绿色生态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工地工程车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洗车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车辆离场100%冲洗干净;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工程车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少于30米;渣土运输100%封闭或覆盖;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县以上重点项目工地应安装扬尘(噪声)实时监测显示屏。

2、在施工合同中要写明项目建设对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破坏环境卫生的处罚方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并指导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城区建设项目要使用商品混泥土,禁止使用人工搅拌混泥土。

4、严禁民用车辆(非渣土公司车辆)装运渣土。

5、渣土车离开工地前必须将轮胎、车身冲洗干净,渣土必须密封或覆盖运输。严禁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漏洒。

(二)在县城禁炮区域范围内,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县环保局划定的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学校食堂必须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

(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每所学校要召开好全体教职工会议。要让每个教职员工知晓环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由教师引导学生树立“零废弃、零污染”的环保理念。

2、由学校团委(团支部)、少先队大队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动员和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环保教育宣传及环保行动。

3、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环保教育宣传牌和宣传栏。同时,充分利用文化长廊、公告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阵地开展宣传。

4、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①开好主题班(队)会。以“绿色、生态、文明”为主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上好生态教育课,宣传生态环保知识,进行直接的生态环保教育和宣传。②开展以宣传环保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手抄报、书画、摄影、动漫原创、科技制作等比赛活动。③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以环境保护为主题,让学生谈谈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认识,写写自己参与环保活动的收获与体会。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动员广大学生家长支持、参与环保活动。⑤组织以环保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演讲、辩论等比赛。⑥组织环保签名活动。等等。

(五)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生活垃圾及污水排放,禁止垃圾、杂草焚烧行为,实施雨污水分流。

(六)各学校要组织学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并做到全天候保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教育系统 “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中安

副组长:尹严林、张兵龙、陈爱珍、李跃友、曾光明、杨绘新、刘寿平、邓最红、周淑娥、申以

成员:孙有能、李征兵、申星、肖科庄、杨树林、赵俊杰、周晓虎、申云良、周安胜、申小云、唐仄平、刘建安、程金夫、肖湘、曾涛、郑有良、郑越强、赵宏波、李剑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洁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基教股。

(二)强化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局机关及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蓝天碧水保卫战进展情况,营造全体师生参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大气、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出台工作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按要求做好好各项工作。

(此件发至:县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城区各学校)

邵东县教育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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