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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24 09:5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单位(本级)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二)、单位(本级)的构成情况:
办公室、统计法规督查股、工交投资统计股、农业财贸统计股。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5,197,476.45元,同比增长28.6%。总支出5,197,476.45元,同比增长28.6%。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5,197,47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7,476.45元,占比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5,197,476.45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520.19元,占比27.2%;项目支出3,782,956.26元,占比72.8%;经营支出 元,占比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197,476.45元,同比增长2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7,476.45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元,占比 %。财政拨款总支5,197,476.45元,同比增长2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7,476.45元,占比10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年支出5,197,476.45 元,同比增长28.6%。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7,476.45元,占比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14,520.19元,占比27.2%;项目支出3,782,956.26元,占比72.8%。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520.19元,同比增长-39.53 %。其中人员经费1,283,424.00元,占比90%;日常公用经费131,096.19元,占比10%。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0元。

(八)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595,000.00元,其中采购货物575,000.00元,采购工程 元,采购服务2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131,096.19元,比上年减少52,038.41 元,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7000元,决算数为 67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 40000元,决算数为 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 40000元,决算数为40000 元,公务车辆保有 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27000元,决算数为 27000元,公务接待 25批 350人次。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67,000.00 元,同比减少13,949.80  元。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同比增加0元。 公务接待支出27,000.00  元,同比减少17,904.80 元,原因是 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0,000.00 元(其中油料费  20000元、修理费  15000元、过桥过路费 5000 元、其它 0元),同比增加3,955.00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

五、公开的是空白表的原因(分表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白的原因是: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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