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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2 17:2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 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二)单位的构成情况:
办公室、统计法规督查股、工交投资统计股、农业财贸统计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只含单位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1065.1万元。比上年增加545.35万元,同比增长104.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104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73.21万元,占比92.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75.77万元,占比7.23%。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106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24万元,占比48.75%;项目支出545.86万元,占比51.25%;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9.2万元,比上年增加459.45 万元,同比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3.2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比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59.45万元,同比增长88.3%,原因是增加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7万元,占比9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5万元,占比1.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47万元、津贴补贴34.77万元、奖金94.69万元、伙食补助费78.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8万元、抚恤金13.5万元、生活补助40.91万元、奖励金10.13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15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89万元、印刷费38.8万元、邮电费1.53万元、差旅费36.68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8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比上年减少1.9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车购置同预算同上年。公车运行维护与预算一致,小于上年4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车改革。

公务接待费支出4.76万元,公务接待72批210人次。小于预算0.24万元,大于上年2.06万元,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15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4万元,,原因是工资普调及绩效考核奖增加,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量增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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