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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简介

发布时间:2017-03-29 09:3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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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简介

 

举报内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违法载人、违法占道六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自2月28日至6月7日,全县开展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期间,群众可将使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资料、证据图片上传到“邵东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邵东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图标),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证据图片资料具体要求:

(一)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二)包含有机动车前部(或后部)全貌、号牌颜色、车型、显著地理特征等全景特征;

(三)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貌特征图片,采用图片加视频方式取证的,应采集至少1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四)机动车行驶状态下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间隔时间应确保机动车全景图片中机动车有明显位移;机动车静止状态下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0S;

(五)图片上叠加的信息不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认定;

(六)其他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举报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0元。

(二)举报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0元。

(三)举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奖励400元。

(四)举报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奖励300元。

(五)举报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奖励200元。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车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和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的多项违法行为的,可按规定逐项实施奖励,最高奖金不超过1000元,受奖人奖金在举报之日起30日内通过微信发送。

大队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举报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

(二)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不得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驶人索要高额“保密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不予奖励的情形:

1、匿名举报的;

2、举报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3、证据图片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

4、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5、举报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的,且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

6、具有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举报电话:0739-2658801

“邵东交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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