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多证合一”,让企业“一证一码”走天下

发布时间:2017-09-29 08:53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阳芳华解读“多证合一”改革政策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9月28日开始,我省正式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从“三”到“五”再到 “多”,从证照林立到“一照一码”走天下,改革充满挑战,各界充满期待。“多证合一”后,企业登记注册将有哪些变化 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红利”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我们采访了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阳芳华。  问: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 “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问:“多证合一”证照的整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答:在已经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从2017年9月28日开始,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我省第一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共30项,涉及20个部门。  问:“多证合一”改革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答: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办理高效的要求,参照原有的“五证合一”登记,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的,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推送至省电子政务信息云平台。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电子政务信息云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问:“多证合一”改革将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3)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问:“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问:“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适用范围   答:“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  问:工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企业享受到“多证合一”改革的便利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各级企业登记窗口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各地工商部门将通过合理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企业登记窗口人员队伍,必要时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和效率。通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提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做好“多证合一”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多证合一”改革   第一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目录      部门   序号 责任单位 涉企证照事项   项目   序号 1 工商部门  营业执照 1 2 质监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备案 3 3 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 4 4 地税部门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登记证 5 6 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 6 7 经信部门 预拌砂浆企业备案 7 8 公安部门 公章刻制备案 8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9 9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10 10 交通运输部门 从事货运代理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 11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以及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12 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13 11 农业部门 农作物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14 12 林业部门 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15 13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16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17 洗染经营者备案 18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19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2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1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22 14 文化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23 15 旅游部门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24 16 体育部门 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备案 25 17 粮食部门 粮油仓储企业备案 26 18 公积金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 27 19 海关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28 20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29 原产地申报企业备案 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政策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