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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9 16:33 信息来源:邵东市发改局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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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的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发展和改革局迅速启动《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梳理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的总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框架,组织召开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开展了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邵东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分为8章46条具体规定,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9条),包括制定依据、遵循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计划(共5条),包括规模确定、成品粮储备、储备粮收购和销售计划、轮换制度、承储企业职责。

第三章储存(共13条),包括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承储企业应当具备条件选择承储企业原则、承储企业遵守规定行为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验和出库检验承担机构、储备粮的轮换时间、成品粮管理、地方储备粮交易方式承储企业重新确定

第四章动用(共4条),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情形、县级储备粮的动用方案等内容。

第五章财务管理(共6条),县级储备粮各项费用补贴、县级储备粮贷款管理、县级储备粮轮换风险补偿机制等内容。

第六章监督检查4条),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及职权、分类监管等内容。

第七章法律责任3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惩治措施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2条)。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粮食装卸、输送、清理、计量、消防等设备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粮食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必需的检测仪器和场所粮库信息化管理基础设施等。

(二)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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