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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邵东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5 17:30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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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通告》的背景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有效恢复全市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各地人民政府出台了禁渔通告,设置了禁渔期和禁渔区。但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以及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的加大,为进一步规范非法捕捞行为,省高检、省高院、省公安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认识到“禁渔区划定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地方禁渔通告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江流域其他重点水域禁渔区划定原则控制在与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直接连通的一级和二级支流。对已划为禁渔区但不是与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直接连通的一级和二级支流需予以清理。”“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禁渔通告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统一公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理的,或禁渔区、禁渔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我厅将在今年内不予审核公告,其后果由各地自行承担。同时,各市县调整后的禁渔通告未经我厅审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原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水流域邵东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邵东政发〔20203号)公告,因禁捕区设置为全部天然水域,不符合新的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渔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水域资源,推动禁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全市水生态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关于邵东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通告》的起草与审查修改经过

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邵东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起草了工作方案,先后到其他县、区等地方考察学习经验,听取基层单位、社区代表和渔民意见。在此基础上,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起草工作进度,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讨论修改条款内容。《通告》初稿送至司法局规范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审稿,送相关部门会签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内容有:禁捕期间严禁任何个人和组织进入禁捕水域进行生产性捕捞作业。

四、立法依据和主要参阅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渔业条例》《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邵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湘检〔202111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地方禁渔通告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五、需要说明的二个问题

(一)禁捕时间:中央部署的十年禁渔是从2021年元旦起,至20301231日止。但我市禁渔时间从202031日起,所以实际禁渔时间长达十年零十个月。

(二)禁捕区除了邵水(属于资江一级支流)主流外,加了三条最主要的支流(属于资江二级支流),其他支流因为水域面积小、鱼类资源少,所以都没有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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