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题 > 相关文件

邵东城市管理出新招,车窗抛物捆绑违章罚款,涉及党员干部的要追责

发布时间:2016-12-30 12:3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邵东广大市民注意了,从1228日开始,县城内所有电子监控将抓拍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凡被抓拍,将被视为违章罚款。邵东发布、邵东县电视台、县城市管理微信号予以曝光。这是邵东县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从源头整治理城市不文明行为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根据邵办文【2016108号文件关于印发《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凡抓拍到县内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存在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将立案追责。每抓拍一起,该县创卫办给予100元的奖励,抓拍到党员干部特别是股长以上干部的,加倍奖励。对该县公车、公汽、出租车屡次违规抛物,责令停运,并对司乘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追责,县综合整治办将在主要路口设立流动点拍摄车窗抛物。欢迎广大群众手机抓拍举报,举报电话:8918621(地址:县自来水公司三楼创卫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