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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16 10:5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校车办[2017]07号

 

邵东县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大稳控矛盾大调处干部大走访隐患大排查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的原则,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黑校车”、农用车、慢慢游、摩托车等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依法查处驾照不符、不按审批线路行驶的校车、跨区域行驶校车、超速、超载行驶的校车等违规行为,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校车、学生乘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贤海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郭龙齐  县安监局局长

        罗中安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许船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尹能力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跃友 教育局副局长

         赵轶云  县安监局副局长

彭长富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得云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校车办,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莫贤海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抽调。

   2、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分组:

总指挥:莫贤海(兼)

第一组:带队领导:李跃友  组长:周晓虎

成员:交警大队:一中队1人  运管局:1人

      教育局:龙司云   财政局:赵日旭

      安监局:葛向明   质监局:1人

 负责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黄陂桥、魏家桥等5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二组:带队领导:彭长富 组长:李青红

成员:交警大队:李青红 运管局:1人

       教育局:申星   李海明

       安监局:刘征杰          质监局:1人

     负责牛马司、范家山、黑田铺、廉桥、界岭、斫曹、流泽、砂石、流光岭、团山等10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三组:带队领导:刘得云  组长:李湘桥

成员:交警大队:1人  运管局:李湘桥

      教育局:李双喜   安监局:赵志娟

财政局:金谋培    电视台:1人

负责周官桥、简家陇、火厂坪、佘田桥、杨桥、水东江、野鸡坪、仙槎桥、九龙、双凤、灵官殿、石株桥、堡面前等13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一)道路排查整治:

 1、国、省干道及乡、村道路是否符合校车通行条件;

 2、校车运营线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设有防护栏;

 3、校车运营线路上是否建立站点;

 4、学校门口临近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及减速设施。

(二)车辆排查整治:

 1、校车超载、超速,不按审批线路行驶的行为;

 2、不办理校车手续违规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

 3、严厉查处“黑校车”、三轮车、慢慢游、摩托车等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

 4、严格审查校车年检记录、保险期限、驾驶员资格证件、运行合同、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方案等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

(三)工作人员到位排查整治

 1、校车驾驶员应有相应校车驾驶证;

 2、校车上应按要求配备随车照管人员;

 3、学校(幼儿园)应配备校车安全监管领导;

(四)部门职责:

 1、校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2、中小学、幼儿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校车司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所有人安全培训情况。

(五)校车准入与审批:

 1、已核发校车标牌的校车是否符合国标校车标准和改装校车标准;

 2、已核发校车标牌的资料档案是否符合审批要求;

 3、已核发校车标牌是否在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

 4、校车的审批是否贯彻就近入学入园的审批原则。

(六)学生乘车(船)管理是否规范。

   四、大排查大整治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校车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乡镇(街道)校车办根据县政府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对策,细化和制定辖区内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大排查大整治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联合执法、专项大整治。县校车办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校车、学生乘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乡镇(街道)校车办全面总结分析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常态化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校车(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县政府校车办的统一部署,成立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班子,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精心部署,确保辖区内校车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完善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协调校车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辖区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企业或单位、驾驶员的源头管理;要加大校车的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单四制”和挂牌督办,发现有问题的校车要坚决责令其整改或停运;要加大临近学校道路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限速减速设施建设。

   (三)强化领导,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校车安全的监管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于每月21日前上报行动开展情况。

    县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2085156、13378997569,邵东县校车QQ群号:70920620.

                  

       邵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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