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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

发布时间:2017-11-24 16:48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1、资助对象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

  2)城乡低保人员。

2、资助标准

1)对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缴资金,社会救助局给予全额资助;

2)对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应缴资金,社会救助局给予每人每年90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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