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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违法鸣笛恶意别车!湘E15Z25
来信时间 2020-01-23 20:11:51.0 来信人 彭美南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0年1月23日晚上18:47分驾驶车在邵东县昭阳大道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到达红绿灯路口右转转入永兴路得时候遭遇大众牌小型客车从右侧超车违法鸣笛(永兴路禁止鸣笛),并且超车后停车恶心别车,在永兴路左转到景秀路得时候又遭到恶意别车,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调取监控对于违法行为做出响应处罚。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0-02-13 09:40:50.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0-02-13, 公安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如下:

我大队科技中队按照投诉人提供的被小型轿车恶意别车的时间、地点进行调查核实,但昭阳大道与永兴路叉口以及永兴路与锦绣叉口均没有安装电子警察,因此无法获取该车恶意别车的证据,不能对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