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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21-01476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21-10-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邵东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续建)项目实施市场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67号)、《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1号)精神,结合相关重点工作推进,现就遴选邵东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续建)项目实施市场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条件与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市场主体实力较强。项目实施市场主体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运营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2年均高于当地农业产值增长水平。遴选项目实施市场主体5,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合作社1家,单个主体补贴规模100万元以上。

2.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市场主体主导产业为邵东市农业“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即中药材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市场主体总产值的比重原则上应达50%以上。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市场主体生产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标准化规模种养水平较高,主导产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高素质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业生产清洁,“一控两减三基本” 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植物疫病虫害绿色防控符合要求,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高于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突出,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企业务工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

6.运行管理规范有序。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规范有序高效。

二、申请实施限制条件

项目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项目实施市场主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省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质证明;

2.项目申报主体2019-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等;

3.项目申报主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购置或修建的仓库、加工用房等附属设施清单、照片,购置或修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购置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

4.项目申报主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学历、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证书复印件;与有关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5.项目申报主体品牌商标证明材料,包括公共品牌、企业品牌、著名商标证明,“两品一标”证明,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证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定情况等;质量监测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土壤、环境、水资源、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种子种苗检测等;

6.项目申报主体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支付凭证等;项目申报主体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

7.项目申报主体无申请实施限制条件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申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由市场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核查合格的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在门户网站公示

希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申报。申报主体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5点30分之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邵东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412室)。申报资料需提交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1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739-2089516;邮箱sdkjg@163.com

附件:1.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申报书表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3.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核查意见表

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申报表

实施主体

名称

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亩)

产业定位

建设期限

2021年至2022

投资额

(万元)

用地规模

(亩)

重点建设

项目内容

申报

单位意见

XX单位(盖章)

2021   

县级意见

            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

                财政局(盖章)

               202


附件2: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实施主体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基本情况

主导产业一(名称:       )产量

 

 

主导产业二(名称:       )产量

 

 

主导产业

总产值

万元

 

 

主导产业产值

 

 

    其中:一产产值

 

 

          二产产值

 

 

主导产业加工转化率

%

 

 

科技支撑

良种覆盖率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经费支出

万元

 

 

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设立研发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绿色发展

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面积

 

 

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个数

 

 

畜禽粪便(或秸秆)综合处理率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园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比例

 

 

带动农民

带动就业人数

 

 

    其中:二三产业就业人数 

 

 

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支持水平

财政投入

万元

 

 

金融机构对产业园的贷款余额

 

 

社会资本投入

 

 

注:表中填写数据应为申报上年度数据。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核查意见表

申报主体

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核查评审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核查人:

日期:

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核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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