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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15-00008 责任部门:邵东县政府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15-08-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中共杨桥镇委办公室 杨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桥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杨桥镇委办公室 杨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桥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杨桥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方案》已由镇委群众工作部制定,经镇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全面

遵照执行。

 

 

 

                                    中共杨桥镇委办公室 

                                     杨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杨桥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方案

 

中共杨桥镇委群众工作部

(2013年7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工作,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推动和谐杨桥建设,现就我镇2013年群众工作站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服务群众,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为基础,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以及时化解调处社会矛盾为重点,推动落实《杨桥镇矛盾纠纷不出村工作方案》;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活提质为目标,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以入户走访、政务代办、信访代理、宣传教育、基层党建、主题创建为抓手,全面创新社会管理。

三、实施范围

按照“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对

 

全镇已于去年建立的32个群众工作站实行突出重点,分类管理。一是根据近两年来的上访、基层党建情况,决定将6个矛盾纠纷较多、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党建工作较差的村确定为重点群众工作站,分别由镇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机关下派力量驻站工作;二是其它村的群众工作站由驻村干部会同村干部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密切联系群众

1、信访接待。各群众工作站可通过集中接访、电话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接待群众信访。做到:接访前,做好接访时间、接访人员、接访地点等信息公布工作;接待中,做好信访群众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主要诉求和处理等方面情况的记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作出答复处理的,要及时作出答复;对因政策不明,一时不能作出处理答复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待向有关部门报告,弄清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后,限时答复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做好说服工作。   

2、入户走访。各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入户走访工作,全年走访不低于所在村(居)70%。做到“六必访”、“六知情”,即对老党员老干部必访、贫困家庭必访、致富能手必访、邻里纠纷户必访、弱势群体必访;知基本情况、知村情民意、知贫困对象、知致富典型、知热点难点、知发展方向。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所联村的经济社会情况和群众所思所想所盼。

3、结对联户。全体驻站工作人员要参与所在村的结对联户工作,其中站长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不少于10户,站员不少于5户。要将信访户、贫困户纳入结对联户范围。要全面具体的了解所联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就学就业、生产生活、收入分布、住房和社会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诉求等情况,帮联系户在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解困、维权上解难,脱贫致富上想法。坚持重要节日、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到访,做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经常化、实在化、亲情化。

(二)开展基层工作

1、排查矛盾纠纷。各群众工作站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问题排查,逢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要每周进行排查。排查的内容包括:可能产生影响稳定的问题,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因征地拆迁、生活保障、环境污染、涉法涉诉、困难弱势群体求助等问题,以及有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和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排查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事。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填写好统计表,由站长审核签字后向镇群工办上报。

2、处理矛盾问题。严格落实《杨桥镇矛盾纠纷不出村工作方案》。各群众工作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主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化解处理。凡是能够在村里解决的,要协助村干部及时解决;需要镇群工办解决的,要向镇群工办报告,由镇群工办调度力量解决。发生重大突发性矛盾或事件时,当地群众工作站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处理工作。对易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未处理好不放过,上访有反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3、开展组宣工作。各群众工作站要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带到基层、宣传到组到户,要让群众及时了解,不折不扣地享受党和国家的惠农惠民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树正气,讲公道,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围绕“强组织、增活力,争先创优迎十八大”主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部署,协助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群众事务代理

1、代办群众政务。各群众工作站要合理设置代办服务项目。结合我镇实际,一般有以下9类:(1)民政救助服务。包括群众重特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申报,贫困户帮困助学,“三属”享受定期抚恤,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等。(2)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证》,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再生育初审等。(3)劳动保障服务。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4)惠农政策服务。包括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农业保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危房救助申报等。(5)农林渔牧服务。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初审,退耕还林,畜牧业生产技术推广服务,动物及产品的检疫,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等。(6)住房建设服务。包括农村建房用地手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7)广电通信服务。包括有线电视规划、安装、维护等。(8)其他综合服务。包括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办理户籍手续审核,代写文书契约服务,政策法律服务、外出务工及市场信息咨询等。

2、代理群众信访。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各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对群众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事项予以代理。代理过程中,信访人要求跟访的,要允许跟访,但不得超过4人。代理的信访事项要按照程序办理、复查、复核,并逐程序告知信访人处理结果。 经过复核完毕后,信访事项代理终结。终结后,如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并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各站要参与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稳控工作,确保信访人不出现越级、赴省进京等非正常上访。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规范程序要求。各群众工作站要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无偿”和“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代”的原则,为群众开展代办代理服务。基本程序是:(1)委托。群众向站员提交委托书(可口头委托,但要做好委托记录,记录中要有委托人签字)、相关证件。(2)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委托条件的,向委托人出具受理单,告知办结期限、应交的税费,以及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材料不全的,要告知需补交的内容,待所需材料补齐后重新受理。(3)承办。受理登记后,确定全程代办员,向代办员出具承办单,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代办员据此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对按规定应该缴纳税费的,由群众工作站代为收取,统一上缴。(4)回交。办理完毕后,将办事结果通知委托人,做好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把有关批件及证照交还委托人。在办理中,除按政策法律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严禁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代办代理的事项外,各群众工作站代办代理所在村的政务服务要在85%以上、群众信访问题在95%以上。

五、完善制度

(一)主题活动制度。各群众工作站要围绕镇委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做到一季一主题。如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结合中央联席会议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部署,开展以“干部大走访,矛盾大排查;积案大化解,和谐共创建”的主题创建活动,将镇内80%以上的信访积案化解掉,信访老户赴省进京上访量下降50%以上,以优良的信访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信息平台制度。为便于群众工作信息的畅通交流,社情民意的调查把握,工作情况的巡视督查,阶段活动的部署调度,以及群众对工作认同度、满意度的测评,将全镇所有参与指导和管理群众工作的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和所有村民的家庭电话,全部纳入网络,建立覆盖全镇的统一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便于通知镇级领导巡查、工作人员到岗,利于及时向村民查询测评各站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搜集有关信息,避免人员奔波之苦,减少人力、财力的浪费。将电话查询和测评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各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三)结果报告制度。为加强群众工作站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水平,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确保主题活动成效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实行工作结果月报告制度。即各群众工作站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站的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等,以书面的形式向属的群工办报告。报告内容和结果作为督查、考评和追责的依据。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1)当月进站工作的具体工作日及总工作日数;(2)根据镇群众工作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措施;(3)对群众反映的相关意见、要求和建议的处理情况;(4)各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主题活动成效及影响目标任务执行的突出问题;(5)代办群众事务、代理群众信访的进度及结果;(6)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值得推广的经验及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等。结果报告的有关要求:(1)各群众工作站要将矛盾纠纷问题排查处理、群众事务代办、信访事项代理、实事兴办、结对联户、入户走访等作为报告的重点;(2)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漏报和弄虚作假;(3)每月25日,各站向镇群工办报送工作开展及进度等结果报告,重点群众工作站直接报送县委群工部。

(四)分级调度制度。镇群工办管理的群工站的工作在其辖区内需要协调的,由镇群工办负责调度并协调。

(五)巡视督查制度。镇群众工办采取抽查的方式,每月对各群工站报送的结果、工作内容及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等进行巡视督查。巡视督查情况全镇通报,记入群工站成绩档案,列为年终考核内容。凡发现并查实群工站报告虚假内容、工作不实的,坚决严肃追究责任。巡视督查组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收集、归纳、整理,以科学地指导全镇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群众工作站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军畴

常务副组长:杨志刚 

成  员:所有人大、政协、党政领导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志刚

副主任:周远香

成  员:申剑波、张韵波、罗佳

督察组:赵军畴、匡雄军、杨志刚、周远香

 

(二)强化组织体系。群工办和政法办、信访办合署办公。角塘、七洲、远大、大龙等重点群众工作站分别由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和政协主席任站长,一名机关干部和所在村一名村干部一起任站员;属县直机关单位委派力量到基层驻站的,由委派单位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任站长,一名机关干部和所在村一名村干部一起任站员。非重点群众工作站由所在村驻村干部任站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会计任站员。全体群众工作站站长同时兼任群众工作信息员。

(三)固化阵地建设。一是做到“五有五上墙”。各群众工作站要有办公场所、服务公示牌、服务信箱、工作日志、档案资料,要工作站门牌、《杨桥镇信访和其他重大事项委托代理实施细则》、《杨桥镇群众工作站管理办法》、《杨桥镇群众工作站人员工作守则》、《杨桥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流程图》上墙。二是建立工作台账。要将入户走访、结对联户、基层调研等情况记入《工作日志》,建立兴办实事、政务代办、信访代理、矛盾排查处理和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台账。台账中要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三是印发便民联系卡。各群众工作站要统一印发《便民服务联系卡》,做到每户一卡。工作中推行“三有两评”工作法,即群众有便民服务联系卡,干部有民情日记,镇有民情台账;镇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群众工作站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评议会。

(四)扩大宣传交流。要加大对群众工作站的宣传力度,推介典型、推介先进、推介经验。

(五)落实保障措施。(1)保障工作经费;群众工作部门的工作经费要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对重点群众工作站,安排适当经费专门用于阵地建设。委派单位要负责向所驻的村支付委派人员每月100元交通及伙食补助。(2)保障工作时间;委派单位要对委派人员的单位内工作作出必要调整,各工作人员每月进站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具体到岗情况以各工作人员当月在各群工办签到情况和督查组督查的情况为准。

(六)严格奖惩机制。对于未按时向群工办上报或者漏报资料的群工站,每次扣站长100元,每月进站时间少于3天的每少一天扣站长100元。评选出6个群众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由镇政府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奖励,获“群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群工站。所有纳入奖励对象的工作站所在村符合《杨桥镇矛盾纠纷不出村工作方案》规定的奖励条件,否则,不得给予奖励。根据县里《邵东县群众工作站工作考核计分奖惩办法》规定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责令驻站单位限期改正,责令站长写出书面检查。考核得分在60-69分或者所在站群众测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对驻站单位通报批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站长进行诫勉谈话。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所在站群众测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对驻站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群众工作站站长和站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

各群众工作站同时是所在村的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工作人员是信访案件的责任人。各群众工作站站长和队员由于不履职、不作为、不认真而导致信访人赴省进京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将按照《邵东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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