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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20-00344 责任部门:杨桥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杨桥

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0年防洪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今年防洪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抗大洪”的意识

  近年来,天气异常,易出现大旱和大涝,且我镇部分塘、库、堰等水利设施年久失修,部分地段有滑坡、垮塌的隐患。面对今年防汛工作和旱灾的严峻形势,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提高全民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抗大灾,切实做好组织机构、抢险队伍、防汛抗旱物质、交通、通讯等各项准备工作,各村、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洪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责任制

  根据《防洪法》第38条“防汛抗灾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根据市委、市府有关防汛救灾文件精神,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匡雄军、镇长刘伟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洪抢险突击队,各村(社区)书记、镇直机关单位、企业负责人为本村(社区)、本单位、本部门防洪抢险第一责任人。

  三、搞好汛前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汛前,防汛领导小组必须组织镇村干部对全镇范围各类防汛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边检查边落实渡汛措施,如果发现隐患,当场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在“防”字上下功夫,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做好抗旱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防汛物资准备是取得防汛抗灾斗争胜利的重要物质基础,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做好防汛抗灾防汛抗灾必须物质的储备。特别是沿江各村要尽快落实渡汛方案,成立抢险小分队,明确责任,汛期水库不得超过汛限水位蓄水,要留足防洪库容。

  五、坚持防汛救灾期昼夜值班制度

  为预防汛期突发的洪涝灾害,掌握防汛抗灾主动权,镇政府要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当班人员负责准确及时地收集、传达、上报有关汛情和灾情,并迅速作出相应处理,值班制度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

  为此,在防汛工作中,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上下联动,团结一致,紧密配合,加强做好各项防洪抢险准备工作,迎战可能出现的大洪水,打好今年防汛抗灾工作的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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