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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6 09:4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邵东县审计局(以下简称我局)自2015年4月2日至4月29日,对邵东县灵官殿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灵官殿卫生院)2013年度至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灵官殿卫生院位于邵东县灵官殿镇大全居委会,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内设财务室、药房、外科、内科、妇儿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至2014年末,医院人员编制数为67人,在职职工44人,临聘人员20人,退休人员28人。

(二)资产负债及收入支出情况。

根据灵官殿卫生院提供的会计资料,2013年至2014年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和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2013年资产合计6349032.70元,负债合计2434969.43元,净资产合计3914063.27元。

2014年资产合计6570723.10元,负债合计2708151.90元,净资产合计3862571.20元。

2.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2013年收入合计5969046.16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742962.40元,医疗收入626245.05元,药品收入1598754.38元,其他收入1084.33元;支出合计5666949.13元,其中:医疗支出4385792.10元,公共卫生支出1261577.03元,其他支出19580.00元,当年收支结余302097.03元。

2014年收入合计6219758.19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767842.40元,医疗收入614555.12元,药品收入1835834.07元,其他收入1526.60元;支出合计7285114.88元,其中:医疗支出5518597.42元,公共卫生支出1740578.46元,其他支出25939.00元,当年收支结余-1065356.6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灵官殿卫生院基本贯彻执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数据基本相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灵官殿卫生院还存在违规受理不合规票据报销各种费用导致他人偷逃税款、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超限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灵官殿卫生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受理不合规票据报销各种费用618973元,导致他人偷逃税款38507.02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灵官殿卫生院已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票据审核。

(二)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44270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灵官殿卫生院已健全并完善了《财务开支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超限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开支330823.08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灵官殿卫生院院务会研究决定:院财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报账员严格把关。

(四)账面多记固定资产79653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灵官殿卫生院财务已经与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衔接,已做调帐处理。

 

 

 

邵东县审计局

 201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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