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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09:19 信息来源:邵东县审计局 责任编辑:邵东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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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邵东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至7月对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计63.02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计60.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5亿元,基金支出总计2.81亿元,收支相抵,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4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13.94亿元,支出总计13.07亿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53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

(一)强化征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继续下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收入,规范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54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8.45%。

(二)统筹兼顾,民生实事得到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支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整合各类扶贫资金7.8亿元,建成村级光伏发电站77个,帮助1.7万余人顺利脱贫。新购新能源公交车31辆,改善了城区公共交通,市民出行更加便利。加大了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各项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支出增幅。

(三)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日趋规范。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顺利实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税制转换。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县直各个部门单位建立了县级税收保障平台,强化税收管控,税收征管体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车改革稳步推进,各涉改单位相关车辆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封存到位。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率先将省市直管单位、企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调入、调出资金账与总决算报表不一致。

县财政国库局总会计账2016年调入资金、调出资金科目无发生额,但总决算报表反映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60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6013万元。

2、专户中的专项资金清理不及时。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收到省财政厅国库处实拨专项资金25.33万元,年底未清理缴入国库。

3、调整预算支出科目不规范。

县财政违反预算法的规定擅自调整总决算报表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导致科目年末结余不真实。调剂资金的科目占22个,调剂资金金额达39880万元。

对此次决算草案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正采取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措施加以整改。

(二)县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土地储备资金收支未纳入年初预算。2016年县土地储备中心从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借入资金5090万元,当年归还2650万元,年末尚有4580万元未偿还。收支未纳入预算。

(2)预算单位的奖励支出未编入年初预算。县政府对县预算单位绩效、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基层党建等工作进行考核并奖励,由获奖单位对在岗在编人员发放奖金,经费由单位自筹,没有纳入年度预算,也未调整预算。各预算单位通过挤占项目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发放奖金,支出未按预算执行。

  1. 财政部门无预算拨款。县财政局2016年下达农村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指标24393万元,并拨付使用,但2016年年初预算、年度调整预算没有安排。

对以上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正在依据《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整改。

2、收入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专项存款账户收到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共三年股利263.28万元,为县人民政府投资分红股利。县人民法院2016年错将此收入确认为该院预收收入。至审计日止,县人民法院仍未将该项预收收入退回,县财政局也未发现这三笔股利未缴入国库。

(2)县金融办代扣个人所得税6.19万元未及时缴纳。

县金融办发放2014年度县域银行信贷投放奖金,已代扣个人所得税6.19万元,由于税务征管系统升级等原因,未及时缴纳。

对以上收入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正抓紧整改。审计期间,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如:县财政部门已向法院追回县人民政府投资分红股利收入263.28万元,并上缴国库。

3、支出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进度慢。

抽查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7110万元(涉及39个项目),支出金额25348.70万元,执行率为37.77%,结余41761.30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进度慢。具体情况如下:一是2015年、2016年县域经济重点项目资金12000万元,支出6587.03万元,结余5412.97万元;二是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200万元,使用12.61万元,结余1187.39万元;三是商务局第一批服务业(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等试点工作)资金1850万元,使用601.07万元,结余1248.93万元;四是住建局背街小巷改造2016年新增债券资金2000万元,使用500万元,结余1500万元;五是文体广新局2016年荫家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资金1312万元,使用39万元,结余1273万元;六是廉桥镇兴廉大道改造资金1000万元,使用27.30万元,结余972.70万元。

对以上支出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采取措施,依法整改。

(三)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局2016年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违规借出资金14350万元,其中:县开发区9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5090万元,“两廉线”项目部借款260万元。

2.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7.88万元未按规定转增粮食风险基金本金。

3.购买国有资产登记和清查服务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县财政局国资办于2015年、2016年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由国资办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两项业务进行审计,并分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过程中,询价单位不足3家、审计服务费远远低于依据政府指导价格计算的费用,导致审计流于形式,影响固定资产登记和清查结果。

4.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销后未及时进行清算。

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由县财政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自2012年以来,基本未发生经营业务,于2016年7月27日注销工商登记,至审计日止,该公司仍未进行清算,导致资金闲置298.11万元。

对以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整改,对闲置资金298.11万元收缴国库

(四)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

截止2016年末,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有大量资金结存结余长期未使用。

1.财政综合计划股资金专户一般结余2023.82万元。大部分科目年内无发生额。

2.经建股专户部分科目结余资金1292.72万元,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结余款979.72万元,基建押金30万元,堤防工程65万元,成品油补贴218万元。

3.社保资金专户“暂存款”账户中结存资金262.08万元。其中,焦化厂破产补助款43.3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款18.14万元、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款 18.9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暂收款37.74万元、养老保险扩面风险抵押金10.47万元,存款利息133.49万元。

4.2016末县财政尚未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9961万元。其中:2014年3177万元,2015年6784万元。

5.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项数额大,长期未进行清理。

至2016年底,借出款项余额4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329万元,与下级往来余额为4028万元,长期未变动;其他应付款余额29133万元(其中2016年增加12005万元),

对以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五)基建工程预算执行及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邵东三中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施工单位送审工程造价1092.84万元,审定工程造价890.3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202.53万元,审减率18.53%。

对2016年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抽查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财政投资评审2016年结算评审项目完成108个,审计抽查马皇冲水库除险加固、廉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X015大黄公路大修工程等3个工程建设项目。财评中心审定金额3823.67万元,审计审定金额3628.28万元,(注:不含计入工程造价的送审采购设备款131.20万元、前期费用43.58万元等 181.60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95.3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3.79万元。其中:廉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审减金额5.36万元,X015大黄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审减金额8.43万元。

2、廉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15万元未到位。该项目概算投资1715万元,其中中央857万元,省343万元,县配套515万元。至项目建成县配套资金515万元未到位。

3、廉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绩效不高,设备投资损失浪费严重。该项目2012年6月建成后,新建环保设施和购置环保设备移交廉桥镇政府及项目村管护,但后期管护不到位,利用率不高,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通过审计现场察看,发现垃圾中转站已经拆除,砖砌垃圾池大部分毁坏,购置197.86万元环保设备大部分闲置。

4、X015大黄公路大修工程项目由于公路体制改革,县公路局由施工单位转为建设单位等原因,未走监理程序。

对以上基建工程预算执行、竣工决算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整改,对审减工程造价13.79万元收缴国库。

四、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的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了审计,重点抽查了8个乡镇、10个村和2个重点项目,调查了部分农户。2016年共筹集扶贫资金7402万元,其中:上级拨入4294万元,本级安排310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举全县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全年脱贫5169户、减少贫困人口1731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还存在雨露计划资金结余在单位经费户12.3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对结余资金12.3万元收缴县国库,统一整合安排使用。

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对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房产局、斫曹乡等 5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5个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违规收费、违规列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偷税漏税等问题。

(一)县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局自来水表后改造项目违规计提并支付劳保基金1.30万元,收缴国库。

2.上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未整改到位。责令按报告要求整改。

(二)县林业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列支工会经费20.54万元。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2.黄草坪国有油茶林场申报林业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不实,至审计日止结余8.62万元。责令纠正,并将结余资金8.62万元收缴国库。

3.皇帝岭林场凭不合规发票支付工程款70.27万元,导致他人偷税3.87万元,决定罚款3万元上缴国库。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2016年,违规收取“工作经费”15万元,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上缴国库。

2.下拨到各乡镇的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其中灵官殿镇20万元,火厂坪镇3万元,牛马司镇4万元,流泽镇4万元。责令县发改局督促落实,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专款专用。

(四)县房产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少缴企业所得税36.88万元。责令向税务机关补缴,并罚款8万元,上缴国库。

2.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效益未充分发挥。资金定期存单到期未及时转存,减少了资金的增值收益。责令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五)斫曹乡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0.7万元。责令改正,追回差旅费0.7万元,上缴国库。

2.部分干部奖金发放未履行审批程序。2016年未经审批发放部门干部绩效考核奖金3.74万元。处罚款0.5万元上缴国库。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整改;对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县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已发生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将结果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利用金税系统功能,切实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实现国地税征管数据系统共享。国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县税收保障平台的数据,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定期分析,最大限度的解决漏征漏管问题。强化地税稽查工作,扩大地税稽查覆盖面,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公开处理偷税逃税的企业,促使纳税人增强主动依法纳税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对财政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做细、做实、做准部门预算,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确保预算科学,预算执行有效。对各部门单位年底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使用,编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以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预算意识。对所有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立事权跟财权相适应的制度,发挥县级统筹协调的管理优势,推进县级事权下放和财力下沉,形成权责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县乡两级积极性的财税体制;逐步将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改革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直达国库;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简化县财政支出前置审批环节、流程,同时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日常管理,促进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基金的有效管理,着力加强对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形成稳固财源建设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认真落实违规举债整改,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债务风险。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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