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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邵东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9-10-31 14:37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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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邵东市经科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邵经科发[2018]8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市本级有关单位征集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事业费使用原则

1、科技事业费计划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

2、科技事业费的使用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制的原则;

3、按照国家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市域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2019年计划在资金使用上向重点项目倾斜,将项目资金相对集中在全市科技突出的十个工业项目和二十个农业项目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五个以上);

4、科技事业费使用计划由局党委会审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由局财务室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延迟和更改年度,实行一年一结算制;

5、科技事业费实行由财务专户管理,一律实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

二、科技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

1、申报条件

⑴所有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上级产业发展政策,体现本市产业特色及需求,具有创新型、富民强县功能,带有示范性,主要支持示范基地,农村综合开发价值,产学研建设,科普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基地建设。优先支持有三品(无公害、有机、绿色)一标认证,省、市以上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⑵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技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

⑶项目负责人在专业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⑷根据省市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实实在在地实施并初见成效,连续支持两年的同一类项目第三年不能申报。

2、申请科技项目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⑴项目申请报告。

⑵邵东市科技事业费项目申报暨立项审批表。

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知识产权证书等其他附件。

3、现场考察。

三、科技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与受理。项目的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表送交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对项目申报的合规性、项目组的承担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初审后推荐报送市科工局局党组。

2、项目公示。对拟立科技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有异议的,科技计划股室应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下达科技计划文件。

4、科技项目计划确定后,将项目计划安排表提交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到位。

5、对所有科技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市科工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邵东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科技项目实施、督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科技项目执行期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确需调整合同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市科工局研究后作出中止决定。

6、科技项目立项实施中,自觉接受市财政和纪检派驻组的监管。

四、科技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制度

1、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室负责定期对科技项目进行监理和绩效考评。

2、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室联合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要严格按照《邵东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要求执行。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申报咨询办公室:政府550,电话2869593。

附:邵东市科技事业费项目申报暨立项审批表.doc

邵东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1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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