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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12-05 10:0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答: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离婚一年以上者(如有一方已再婚,双方均不受一年限制);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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