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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24 18:3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单位(本级)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及考核考评工作。

(二)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全县城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专项资金计划、编制和管理。

(四)负责县城城区的市容监察工作。

(五)负责县城城区的城市道路占用、建筑垃圾处置、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六)在县城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县区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在城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按作业时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在城区向水体倾倒废弃物的;在城区人口集中区因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道以外的车辆乱停乱摆、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本级)的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财务股、纪检监察室、户外广告股、行政处罚股、治理违法建设股、车辆违停股。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13857392.62元,同比增长65.3%。总支出13857392.62元,同比增长65.3 %。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13857392.62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7392.62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 元,占比0 %;事业收入0 元,占比 0%;经营收入 0元,占比 0%;其他收入0 元,占比 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3857392.62  元,其中基本支出8821092.02 元,占比63.7 %;项目支出5036300.6 元,占比36.3 %;经营支出0 元,占比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857392.62 元,同比增长65.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57392.62 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元,占比 0%。财政拨款总支出13857392.62 元,同比增长65.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857392.62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元,占比 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年支出 13857392.62元,同比增长65.3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0元,占比0.1 %;公共安全支出0 元,占比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16.08元,占比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 元,占比0 %,城乡社区支出13567476.54元,占比97.9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821092.02 元,占比63.7 %;项目支出5036300.6 元,占比36.3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1092.02 元,同比增长25 %。其中人员经费7327623 元,占比83 %;日常公用经费1493469.02 元,占比17 %。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元,支出 0 元。

(八)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 2134000 元,其中采购货物610000 元,采购工程 0元,采购服务1524000 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493,469.02元,比上年增加328,512.50 元,原因是新增协管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0000 元,决算数为335855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 300000元,决算数为270444 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 300000元,决算数为270444 元,公务车辆保有1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70000元,决算数为65411 元,公务接待31 批 325人次。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35,855元,同比增加6651元。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同比增加0 元。 公务接待支出 65411  元,同比增加5101元,原因是据实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70444元(其中油料费 139900元、修理费 94844元、过桥过路费 0元、其它 35700元),同比增加1550 元,原因是修理费增加。

五、公开的是空白表的原因(分表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白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邵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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