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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09:28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及考核考评工作。

2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

3负责全县城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专项资金计划、编制和管理。

4、负责县城城区的市容监察工作。

5负责县城城区的城市道路占用、建筑垃圾处置、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6、在县城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县区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在城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按作业时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在城区向水体倾倒废弃物的;在城区人口集中区因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道以外的车辆乱停乱摆、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财务股、监察室(督查股)、户外广告股、行政处罚股、治理违法建设股、车辆违停股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我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2,693.63 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89万元,同比增长94.38%。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协管员劳务派遣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269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63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0 %。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26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87万元,占比54.16%;项目支出1234.76万元,占比45.84%;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93.63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89万元,同比增长94.38%。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协管员劳务派遣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63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 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3.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93.63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比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307.89万元,同比增长94.38 %,原因是增加城市协管员劳务派遣费。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类)2693.63万元,占比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6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6万元,决算数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5.47%,比上年减少21.9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 个 0人次。①与预算数一致。②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

公车购置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15万元,比预算大1.15万元,大于预算的原因是维修费用增加;比上年减少21.89 万元,减少的原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6.48万元。比预算小15.12万元;比上年减少0.06 万元,减少的原因:招待次数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164.35万元,比上年增加49.13万元,增加原因是公用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6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7.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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