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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园区安全监管”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5-12-07 17:02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园区安全监管”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明确园区安全监管职责,着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和死角,根据上级安排部署,9月23日至24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和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发放摸底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弄清了各园区基本情况、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了改进园区安全监管模式、落实园区监管职责的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园区基本情况和安全监管现状

   (一)园区基本情况

1、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最初为正科级单位;2004年经省编办批准,升格为副处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2010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直管。开发区近期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远景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20万。开发区建有工业品市场、中南五金大市场、邵东家电城等十二大专业市场,营业面积42万平方米,年成交额185亿元。开发区突出工业兴区,并初步形成了家具、小五金、黄花菜深加工、塑料制品、印刷包装、皮具加工六大支柱产业,各产业年产值都超过了1.6亿元。2014年开发区拥有工业企业30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9家,工业总产值293亿元。

2、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前身为娄底市农牧良种繁殖场,后由娄底市移交邵东县实施属地管理,2010年成立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财政总收入0.3亿元。

   (二)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目前,我县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没完全理顺,责任划分还不太明确,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园区管委会只对自己发包的正在建设的工业、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项目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园区内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事项尚未予以管理,还在依赖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监管。同时,由于园区未成立专门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安监人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原因,导致园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死角和盲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园区内企业类型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一些企业重利润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园区主管部门管理人员专业不对口,对企业缺乏安全技术指导,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二是安全监管没有全覆盖。由于园区编制体制特殊,安监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难以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隐患排查无死角,导致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盲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压力不大,企业“三违”现象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安全监管体制未理顺。园区管委会在招商引资、保护投资环境等方面有许多特权,但没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权,造成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规范和不到位的现象。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特区,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对工业园区企业监管难以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是未建立安全监管机构。由于受编制、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县住建、经信等部门和所在街道负责,导致安全监管工作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各项政策、文件不能及时落实,基础台帐资料不健全,日常安全监管不落实,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是源头监管不严。为发展经济,园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上有时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安全生产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不严,从源头上打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缺口,给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带来先天不足,从而引发一系列不重视安全生产的问题。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县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和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拿出措施和对策:

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密切关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因此,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只顾经济增长而忽视安全生产、只顾招商引资而忽视安全标准、只顾保护企业而忽视以法监管等思想偏差,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是尽快成立安全监管机构。针对我县园区安全监管责任重、目前无专门安全监管机构的实际,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成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各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充实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足配强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同时,下一步在调剂、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时,从政策上向园区倾斜,并按照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分布、驻区企业数量、经济总量等合理增配监管执法人员。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园区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理顺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园区与县直有关部门,与各有关乡镇(街道)的监管职责分工,各企业建成前,由园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建成后,移交所在乡镇(街道)监管;县直有关部门则会同园区和所在乡镇(街道)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安监执法工作。

四是提升安监人员能力素质。园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监管队伍。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优化安全监管队伍的知识结构。实行安全监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合理安排职位和岗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广泛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暗访暗查力度,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区所有企业,不论内资外资、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中央企业地方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坚持严格监管从严执法。

六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健全园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不能挪作他用。同时,严格落实安监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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