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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4-20 16:0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邵安委文〔2016〕12号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邵政办函〔2016〕10号)要求,4月7日,县安委会组织8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场)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3月31日全县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后,各单位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有条不紊开展

一是会议精神传达较快。各乡镇(街道、场)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和机关干部会,大部分乡镇(街道、场)召开了村干部会,其中,九龙岭、火厂坪、牛马司、砂石、魏家桥等乡镇还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会,对“3·31”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各自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二是思想认识较高。各乡镇(街道、场)都很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制订和上报了行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责任细化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如,两市塘、火厂坪、牛马司、廉桥、水东江、仙槎桥、魏家桥等乡镇(街道)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思路清晰,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落实。

三是摸底排查较细。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场)积极发挥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作用,按照“四不漏”要求,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基本摸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基本情况,及时建立了台帐,逐户下达《告知书》。如,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在突出对县城建成区排查摸底的同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火厂坪镇在排查摸底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

四是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乡镇(街道、场)采取印发告知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鼓励参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如,砂石镇在4月6日就出动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车,廉桥镇在醒目位置悬挂50余条宣传横幅,九龙岭、水东江等乡镇利用电子显示屏巡回播放宣传标语。

五是部门联动“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特点,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如,3月27日,两市塘街道、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收缴烟花爆竹246件,依法治安拘留1人;3月30日,宋家塘街道在西站取缔了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拘留1人,收缴烟花爆竹94件;3月31日,魏家桥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1车、价值1.5万余元,依法治安拘留1人;4月1日至2日,佘田桥镇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依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0余件;4月3日,宋家塘街道、县安监局在金龙大道查获非法烟花爆竹60余件;大禾塘、堡面前等乡镇(街道)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对非法经营门店进行了整治;火厂坪镇、牛马司镇加大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蹲守和巡查力度,严防非法生产。

二、存在问题

大部分乡镇(街道、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较好,但受思想认识、人员力量、班子换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动员部署尚不到位。由于党政领导刚到位或还未到位,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尚不很到位,工作措施还不具体。如,黑田铺、灵官殿、团山、周官桥等乡镇未将“3·31”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到村(居、社区)干部和零售经营业主。

二是排查摸底启动较慢。部分乡镇行动较慢,工作进度滞后。如,仙槎桥、周官桥、杨桥、灵官殿、团山、廉桥、界岭等乡镇未及时报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三是工作行为不很规范。比如,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摸底不仔细,检查流于形式,摸底表上相关负责人未签字;部分乡镇未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是宣传氛围尚不够浓。大部分乡镇(街道、场)对专项整治行动都进行了宣传发动,但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横幅、标语大多正在制作或尚未作安排,活动氛围不浓。

    三、下步工作要求

对此次督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彻底根治我县烟花爆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的有力举措,是当前最重要、最压头、最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邵政办函〔2016〕10号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研究和细化方案,统筹协调,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办,设立必要的相关日常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督导开展行动,确保行动进度和效果。

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落实好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村<居、社区>支部书记)的作用,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大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指令和工作建议、安全监管不到位、进度缓慢、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确保政令畅通和行动实效。

三要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及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店距小于50米”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四是进一步引导已关闭退出企业转产转型。我县已关闭退出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3家已通过验收,1家尚待验收。通过验收的13家企业中有5家成功转型,其余8家均已按邵办文〔2015〕7号文件要求,拆除1.1级工房和生产设备,但原作为其财产保留下来的其它工房,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有些业主动机不纯,拟将一部分未拆除的工房、库房用于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烟花爆竹,会严重扰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秩序,甚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此,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其积极转产转型,对一意孤行、擅自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的,要严格按照3月23日县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坚决拆除其所有的工房、库房、设施和设备,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赋存的土壤。

五要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本次行动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涉及面广,且部分生产经营业主抵触情绪较强,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依法行政,将各个法律程序走到位,既要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又要切实维护整治对象的正当权益,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注重工作资料收集与归档,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排查摸底结束后,要按规定填写并上报摸底表,建立详细电子台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经营门店,要先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者,再依法处罚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证照。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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