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 安全生产 > 打非治违

关于开展全县居民小区院落危险化学品和易 燃易爆品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16:3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县居民小区院落危险化学品和易  燃易爆品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

邵安委文〔2015〕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天津“1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政办函〔2015〕76号)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各居民小区院落(含商住楼)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县民营经济较为活跃,各类加工作坊和小微企业散布城乡,许多居民小区院落私自无序存放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动员部署,切实做好此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整治工作,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二、明确清理重点。此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以居民小区院落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清理部位,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炸药(含鸟铳用的硝药)、桶装汽(柴)油、甲醇类勾兑的厨房用环保油、易燃易爆品和未经检验液化气的钢瓶等为重点清查对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场为本次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广泛发动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民警和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小区以车库、住宅家用车辆为重点,切实摸清底数及安全管理状况,建立详细台账并报村(社区、居委会)乡镇办场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人员、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治。开发商已移交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和所辖社区居委会为直接责任人开发商未移交的小区,以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为直接责任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家属楼与小区共存的,以相关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为直接责任人纯单位宿舍楼则以所属单位为直接责任主体。

四、强化指导执法。县安监、消防、公安、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办场清理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安委办要牵头组建专门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县居民小区院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集中清整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定期的组织暗访督查

五、严格责任追究。县安委和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凡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者,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违规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的业主和住户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决不姑息迁就。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9月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