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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23 17:5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流程

一是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的乡镇(办、场)提出申请,二是入户调查,由乡镇(办、场)组织工作人员到申请对象家庭进行家庭情况摸底。三是村(居、社区)评议,由驻村干部组织村(居、社区)30人以上的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对象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填好民主评议表,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四是乡镇(办、场)评议,乡镇(办、场)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拟保障对象进行确定,并将结果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填好相关的表格,加盖公章,报救助局审批。四是审批,救助局对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核定,确定保障标准,委托乡镇、办事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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