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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24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6〕2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1-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1-07 有效期: 2021-01-06 23:59:59


SDDR-2016-01002

邵政办发〔2016〕2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东县委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县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的职责。

2、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县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工作;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文电处理、文件起草、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治、计划生育、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考试和民主评议,对任免和奖惩提出建议;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和干部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计划、管理,编制县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综合统计和分析,收取人民防空设施有偿使用费;对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期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股(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展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及政务中心人民防空窗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的人民防空工程;承担人民防空工程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

负责指挥通信工作,组织全县防空袭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县人民防空地面指挥所、地下指挥所及疏散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区防卫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防化科技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协助领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负责政策法规(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及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人民防空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人防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办理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据相关授权,查处人民防空重大案件;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股长2名(含监察室主任)。

五、附则

本规定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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