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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2023年竞聘招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2 14:52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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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城镇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2017年第4次《中共邵东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2〕第1次会议精神,我市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实行竞聘招录。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聘招录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量化评分相关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单位负责。邵东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文化考试、量化评分及选岗过程全程监督。在竞聘招录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二、竞聘招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三、竞聘招录计划与岗位

计划竞聘招录22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为一类公益性事业岗位。其中设A类岗位20个,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城镇退役士兵;设B类岗位1个,面向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原定向委培、统招统分人员);设C类岗位1个,面向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2002年后毕业非统招统分人员)。

四、竞聘招录对象与条件

(一)对象

1.原带邵东县《优待安置证》20051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城镇退役士兵(官)。

2.原湖南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时为邵东籍毕业学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能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涉毒人员(含有吸毒史或正在强制戒毒人员);

5.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7.开除党籍的;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考试与量化评分的方法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文化考试、量化评分、总成绩公示的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11 7日—11 9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邵东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要求:①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退役士兵(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未同政府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优待安置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按公布的资格条件提交所需证件、资料,应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如所填信息和提供证件材料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一律取消竞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1122 -1123 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后果自负。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100分。

(三)量化评分

1.量化考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2.量化考核内容与依据:(1)部队服役期间考核: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计分。(2)地方考核:本人退役后每年计1分,参加工作获地方表彰相应计分,计分依据以正式表彰文件为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另加。减分项目由考核单位设定。评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邵东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城镇退役士兵量化评分表》。

3.量化评分确认: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对量化评分结果签字确认,如对量化评分有异议者,应当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量化评分小组审核;逾期未签字的,视为认同该项评分。

(四)总成绩公示及运用

1A类岗位:

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100分,其中考试成绩占50%,量化评分占50%,总成绩=考试成绩×50%+量化评分×50%

2.总成绩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公示。

2BC岗位:以笔试成绩为排名依据。

(五)考察

各类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竞聘招录计划11.5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竞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类别岗位,则设定最低分数线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服役年限长的人员优先;服役年限相同的,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层次高者优先;受奖层次相同的,受奖多者优先;以上都相同的,入伍时间早的优先。市纪委(监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各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和考察。

(六)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竞聘招录计划等额比例进行体检(体验项目含毛发检测等)。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竞聘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

合格的人员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的,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行放弃的,取消招录资格,实缺名额不递补。

(八)竞聘择岗安置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察环节办法实行。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选岗结束后经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统一向接收单位派遣接收呈报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接收单位报到。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聘招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量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竞聘招录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竞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竞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竞聘资格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39-2720235(邵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739-2689136(邵东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9-2666519(邵东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邵东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城镇退役士兵量化评分表

邵东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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