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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拟使用土地告知书(邵东市2024年第十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15 11:27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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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自然资源局使用土地告知

文号:邵东自然资字〔2024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的相关规定,现就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的用途:邵东市2024年第十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

    二、拟使用土地的位置邵东市堡面前乡大云村,黑田铺镇玉京村、简家陇镇宝田村、黎家湾村、界檀新村、愚公村,堆头村、界岭镇金银村,九龙岭镇均田村、柳塘村,廉桥镇东塘村、兔子坪村、众福村、黄泥冲村,流光岭镇梅溪村,宋家塘街道巨轮村,水东江镇澄江村,魏家桥镇仰山村,仙槎桥镇湘荷村,杨桥镇巨轮村、旸中村、兰桥村、两顺村、糜家坪村,斫曹乡木口坝村,火厂坪镇高峰村、黄河村、文竹村。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三、使用土地面积:用地总面积3.2675公顷。

、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邵东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邵20217号)执行。详见下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元/亩)

水田

旱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

宅基地、交通运输、水工建筑等建设用地

园地、林地

未利用地

Ⅰ区

80500

66815

53935

40250

Ⅱ区

72400

60092

48508

36200

    2、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参照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执行。

    3、征收房屋涉及的人口安置:参照《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执行。

、其他事项:

    1、拟占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拟占地(使用土地)告知之日起 30 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2、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占地(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的青苗和抢搭建、抢装修地上附着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拟占地(使用土地)告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4、本告知书发布后,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占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有关农户(居民)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堡面前乡:李浩宇 ▊▊▊▊▊▊▊▊▊▊▊                  黑田铺镇:刘东平▊▊▊▊▊▊▊▊▊▊▊

简家陇镇:李睦和 ▊▊▊▊▊▊▊▊▊▊▊                  九龙岭镇:许▊▊▊▊▊▊▊▊▊▊▊

镇:夏志峰 ▊▊▊▊▊▊▊▊▊▊▊                  流光岭镇:黄顺荣▊▊▊▊▊▊▊▊▊▊▊

宋家塘街道:唐韬 ▊▊▊▊▊▊▊▊▊▊▊                  水东江镇:曾▊▊▊▊▊▊▊▊▊▊▊

魏家桥镇:曾维健 ▊▊▊▊▊▊▊▊▊▊▊                  仙槎桥镇:罗一鸣▊▊▊▊▊▊▊▊▊▊▊

镇:杨海峰 ▊▊▊▊▊▊▊▊▊▊▊                   乡:李▊▊▊▊▊▊▊▊▊▊▊

火厂坪镇:彭礼成 ▊▊▊▊▊▊▊▊▊▊▊                   镇:刘长路▊▊▊▊▊▊▊▊▊▊▊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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