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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6:20 信息来源:审计局 责任编辑: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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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邵东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第二届人大有关决议,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精准落实财税政策,合理调整收支结构,注重防范财政风险,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增强财力保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依法组织征管,统筹各级资金,确保财力稳定。全年盘活“三资”收益16.58亿元;统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4.2亿元,支持产业增质强效,充分激发产业财源后劲,纳税200万元以上骨干税源的企业达134家,纳税金额13.7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9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6.6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5.4亿元,有效充实可用财力。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民生支出。通过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耕地地力保护、扶贫补贴等惠农惠民补贴项目98项、补贴金额5.85亿元。制定和完善《邵东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等4个制度办法。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深化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共完成评价项目21个、金额10.02亿元,建议核减资金项目5个、金额282万元。严格财政投资预(结)算评审管理,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80个,综合核减率8.8%。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年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为2.67亿元,占总金额的65%。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成效。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至20246月底,对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已整改问题金额15.62亿元,完善制度4项。已建立起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4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45%,同比增加2.88亿元,增长8.85%。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65%,同比增加1.78亿元,增长7.6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9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4.8%,同比增加9340万元,增长91.4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3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9.01%,同比增加1660万元,增长2.04%。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9.61亿元,支出总计88.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9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68亿元,支出总计23.14亿元,基金年末结余3.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0.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10.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9亿元,支出9.5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85亿元

2023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80.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29亿元、专项债务46.53亿元。比2022年增加18.61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预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部分按邵阳市邵人社发〔2022〕39号文件标准发放未编入预算

    根据邵人社发202239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2022年至2024年5月发放增加部分共计5936.47万元,此资金未入市财政预算,由社保基金垫付。

2.公务员基础绩效奖4949.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公务员、参公人员共计3068人,按省批复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标准2万元/人/年计算,尚有4949.50万元未编制部门支出预算。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2022年至2023年省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尚有1.19亿元滞留市财政,未及时拨付

2.至2023年12月底,2021年及以前年度指标结转结余4.59亿元

3.市财政事务中心直接支付代收款项

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往来支出中部分款项直接支付至终端,如2023年,学校部分“一教一辅”代收书款、校服款及印刷费直接支付至相关供货商,涉及金额1005.39万元

4.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违规现金支付11.94万元

5.市财政局将财政资金长期存于工会专户,金额为99.09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非税收入5590.68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

截至2023年12月底,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解本级国库收入”结余5590.58万元及时解缴国库。

2.利息收入68.92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是市财政事务中心银行存款2023年四季度及2024年一季度利息收入33.30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023年9月18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长沙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35.62万元未及时确认上缴国库。

3.乡镇生活垃圾清理收入管理不规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清理费收支管理随意,方式各不相同,如廉桥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收取,2023年收取73.99万元;火厂坪镇政府委托个人收取2023年收取25.06万元;灵官殿镇卫生服务费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收取,2023年收取2.04万元。上述乡镇都是以收抵支,不足部分再由乡镇支付。

4.预算收入未及时征收上缴国库

7个单位收入未及时征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52亿元,其中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价款1.5亿元未及时征收到位。

“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

1.部分月份库款保障水平不在合理区间。

2023年,市财政1月、5月、11月库款保障系数低于财政部规定合理区间0.3的下限标准,分别为0.15、 0.26、 0.2,3月、10月库款保障系数高于财政部规定合理区间0.8的上限标准,分别为0.82、1.19。

2.部分预算指标无对应的资金支付。

2023年末市财政已下达单位但未实际支付的指标38亿元,其中: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上级专项指标24.05亿元。年末国库存款总额为3.57亿部分指标已无对应的资金支付,形成“空头指标”。

3.地方绩效奖未单列预算且未及时发放。

邵东市2023年地方绩效奖1.79亿元未单列预算且未及时发放。

4.市乡镇卫生院工资未及时拨付到位。

市乡镇卫生院人员2023年12月份工资385.88万元,市财政未在当月及时支付,于2024年1月24日拨付。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审计抽查了邵东市城乡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截至审计日止,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5个,设计处理能力14300m³/天。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住建局未督促社会资本方及时将资本金3855.84万元实缴到位。

截至2024年4月,项目公司湖南湘环昭阳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余额为8615.56万元,社会资本方湖南城乡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尚有3855.84万元未实缴到位。

2.城乡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存在保底收益条款。

2022年4季度至2023年季度,团山、佘田桥、火厂坪、魏家桥、简家陇、牛马司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964849m³,市财政付湖南湘环昭阳水环境污水处理服务费690.02万元,其中因基本水量保底条款199.86万元。

3.市住建局未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期绩效评价。

2023年,已有团山、佘田桥、火厂坪、魏家桥、简家陇、牛马司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入运营期,市住建局未进行运营期绩效评价。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1.工程项目实施前期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编制预算增加偏差、提交初步设计审批前未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等问题。

2.合同签订不规范。10个项目存在未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超期等问题。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3个项目存在工期延误、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4.多计算工程价款。7个项目存在多计算工程价款的问题,金额为519.09万元。

)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抽查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发现:

1.专项债券资金滞留财政5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1年7月5日发行的邵东经开区双创孵化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债券2.4亿元500万滞留市财政。

2.债券资金结存项目单位65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邵东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安置区农贸市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结存35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东部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结存3000万元。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1.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多征收工伤保险费0.20涉及4人

2.阶段性免征企业“三保”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2家企业,金额0.56万元。

3.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监管不到位,领取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多名工伤员工未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涉及3家企业4名员工

4.工伤伙食费未支付到终端涉及金额5.1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1.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应付未付2022年生育津贴449.22万元。

2.定点医疗机构多计数量重复收费0.48万

3.市人民医院与市中医医院超标准收取麻醉费0.15万

4.市人民医院超标准多收床位费4.93万

5.个别暂存暂付款科目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

1.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指标结余6927.77万元。

2.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科目,涉及金额1191.75万元。

3.经费支出未直接支付到终端,涉及金额726.82万元。

4.重复报销隔离人员餐费0.33万元。

(四)惠农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种粮大户水田流转面积不实,市农业农村局多补助流转面积354.01亩,涉及金额1.69万元。

2.将惠农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财政供养人员,涉及金额34.93万元。

3.将2015年至2022年村组未发包耕地的惠农补贴发放至村干部“一卡通”。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8488.70万元。

5.粮食销售平台搭建推广项目未产生效益,造成专项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2万元。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滞留财政专项资金55.11万元。

一是2020年农村改厕奖补资金(一般债券资金)结余62.21万元,其中24.55万元已验收未付款,37.66万元滞留市农业农村局;二是2021年-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结余17.45万元。

2.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收益8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3.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进度缓慢。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拨付50万元至邵东县众鑫农业有限公司,用于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至审计日止尚未启动。

4.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66.6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并上缴国库。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与邵东市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环卫作业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租赁协议,2022年至2023年租金收入266.64万元至审计日止尚未收取到位并上缴国库

5.市农业农村局奖补程序不到位,违规将应支付给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补贴支付给邵东市自平农机公司,2021年至2023年涉及90户,金额1356.49万元。

6.市农业农村局合同标的测算价格偏高。

抽查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生活收集转运服务项目,发现部分新增设备的招标控制价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购买价格,相差168万元

7.市农业农村局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实施单位设备投入不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的采购项目中,项目实施单位一是未购买垃圾车、对接转运车、汲污车及环境检测车共计约432万元,二是少购买勾臂箱及GPS共计417.2万元。

8.2021年改(新建)厕验收服务费项目重复支付4.8万元。

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财务资料不健全。二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的粪污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在调整施用面积的同时未进行资金测算调整多支付费用22万元。

)市商务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滞留应当退回财政的资金8.60万

一是超过2年的结余结转资金0.60万元。二是邵财外指〔2022〕0085号关于下达首届湖南东盟贸易洽谈招商宣传经费的通知指标金额50元,截至2022年末,指标结余8,至审计日止未使用。

2.2022年支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奖补资金26.12把关不严,缺少相关资料

审计企业申报资料发现邵东环兴打火机制造公司、湖南省醇龙箱包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相关资料和费用支出票据

3.违规将单位的汽车购置补贴0.40元划入个人账户

2023年市商务局将邵东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汽车购置补贴0.40元划入个人账户

)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

2022年度年初预算支出占当年预算支出的74.79%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占当年预算支出总额85.15%。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22年度277.56元,2023年度87.68元)未纳入当年度编制预算支出。

2.2022年、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共计3.12元。

3.工作经费以拨代支50市矛调委,脱离预算监管,结余资金10万元未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

4.市矛调委超范围配发行业服装1.20万元。

5.工会违规发放“六一”儿童关爱物资0.93元。

)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在资源产业路、旅游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中支付工会经费20万元。

2.市交通执法大队财务管理欠规范,违规将中队经费实施定额管理。

市交通执法大队根据年初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各中队办公经费、征收成本、车辆运行等经费实行与人员数、罚没收入挂钩的经费定额制度,2022年至2023年,各中队定额经费支出合计368.78万元。

3.市交通执法大队重复报销乡村振兴人员伙食费0.96元。

4.市交通执法大队监管不到位,导致租用的停车坪管理者向司机违规收取“拖车费”,涉及4人,金额为0.16万元

5.市交通执法大队未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

一是无依据启用减轻处罚条款,导致行政处罚过轻。2023年违反相关条款的包括“非法营运”、“非法危运”等353起,罚款金额从0.2万元至2万元不等,低于罚款限度。

二是无依据启用最高金额处罚,导致行政处罚过重。2023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行”这一违法事实,按规定应当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2023年发生24起,罚款3万元的3起,达12.5%。

五、审计建议

(一)抓实潜力挖掘,夯实现有财源。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入库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财政库款调控能力;坚持“八方进水,一池蓄水”原则,积极向上争资,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扎实推进财政借垫款、存量资金、专户资金收回等清理工作,缓解库款调度压力;积极探索国有资源资产盘活渠道,加快闲置资产变现,充实库款规模。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一是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深化政府预算改革。细编精编年初预算、及时合法调整预算、科学管理拨付资金、完整准确编制决算,提升预算管理实效。二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跟踪落实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切实实施好全面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约束,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绩效考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风险防控,严控财政风险。坚决守住库款保障底线,对资金的流入流出及时进行监测,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发挥财政库款“防风险”“增效益”的双重作用,防范化解支付风险;提前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全面了解资金需求,强化债券项目库管理,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管控好债务风险。

    (四)落实审计整改,提升整改质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完善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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