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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厂坪镇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8 21:2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机关党务、行政事务、文书收发、首问责任岗、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综合协调和信息调研工作;检查、督促由镇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抓好对机关干部日常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做好组纪宣、人大、政协、统战、人武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搞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公有资产。 

2、财政所 :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做好全镇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做好镇机关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的购置、发放工作;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做好群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认证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认证及劳务输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农技推广服务;搞好农业良种、农机、移民补贴工作;抓好水利、防汛、畜牧及动物防疫工作;做好植树造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5、计划生育服务站:抓好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抓好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技术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文体卫站: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农村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指导搞好乡镇、村或社区环境卫生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我部门共有内设单位8个:火厂坪镇政府机关、火厂坪镇财政所、火厂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火厂坪镇文体卫站、火厂坪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火厂坪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火厂坪镇林业站、火厂坪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2.人员及车辆编制情况

我部门实有人数 118人,其中在职 76   人,离退休 42   人。定编车辆    台,其中公务用车 1   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7118483  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7118483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 元,其他收入0  元。比上年增加831328   ,主要原因为(因工资提标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弥补单位绩效考核等支出缺口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增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支出 7118483 元,其中:(到功能科目类级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4986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6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1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7802元、农林水支出1383326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2304元比上年增加831328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18483  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6298483 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820000 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提供公共服务770000元,党建专项经费5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22000 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60000  元,上升24.7%,主要原因为(弥补单位绩效考核等支出缺口预算列公用经费预算,剔除此因素,机关运行经费零增长)。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  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4000 元,下降2 %,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火厂坪镇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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