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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岭林场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10:3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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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保护国有林地、林木、湿地资源,受县林业局委托打击滥伐盗伐林木、乱占滥挖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森林资源培育工作。

4、负责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5、负责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搞好林区社会稳定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办公室3个:党务办、社会事务办、后勤综合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89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88.44万元,同比增长47.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89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1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89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16万元,占比58%;项目支出374.96万元,占比42%。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9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88.44万元,同比增长47.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12万元,占比10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12万元,占比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88.44万元,同比增长47.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比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万元,占比0.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5万元,占比0.02%;节能环保支出20.82万元,占比2.32%;农林水支出582.91万元,占比65%;交通运输支出233.91万元,占比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7万元,占比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占比0.22%;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占比1.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7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94%,比上年减少0.4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

公车购置同上年同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0.28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0.28万元,小于原因是公车维修开支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公务接待45批450人次。①与预算数比较,等于预算数;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0.2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了。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事业运行经费79.83万元,与上年数比较,大于上年数44.83万元,大于原因是办公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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