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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邵东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11:55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安委文〔2017〕12号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邵东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邵东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邵东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方案

 

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县安委会决定,2017年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县人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大幅降低,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线,以通俗化、形象化的知识手册、传单、图片为载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墙报、专栏、展板、永久性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各乡镇(街道、场)和县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做到村(居、社区)发到每一户,学校发到每个师生,企事业单位发到每个员工,机关发到每个干部职工。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每个月要各发送安全生产知识短信1万条,短信具体内容由县安委办确定。

2、《今日邵东》报、邵东红网、邵东电视台、邵东政府网、邵东手机报等媒体要继续开设安全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以自救知识、应急知识为主的安全知识。4月份至11月份,每月宣传2期,宣传内容由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期安排见附件1。

3、县开发区、县生态产业园、宋家塘管理区、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所管辖的广告媒体,必须打出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场)4月底之前必须设立室外宣传橱窗和显目的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牌,合并乡镇宣传牌不少于8块,单列乡镇不少于5块,室外宣传橱窗不少于2个,安全生产横幅标语不少于10幅。重要公共场所、企业重点部位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4、县安委办(县安监局)要出动一台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长期巡回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安康杯”等活动为载体,坚持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和逃生应急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在生产现场张贴悬挂入厂须知、警示标志标牌、法律法规、奖惩公示、设施设备安全提示等,积极开展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使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3、开展企业全员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隐患”的理念,督促指导企业制订年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分类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做到不持证不上岗;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1、进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需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1次以上送安全知识到企业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2、进学校:县教育局要督促各类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各组织学生接受1次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应急演练、举办1次安全专题讲座、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每周至少1次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校刊板报等刊播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餐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栏或提示信息。

3、进机关: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和安全主题文化活动。县安委办(县安监局)要组织开展一期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4、进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创建内容。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各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宣传员。

5、进农村: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组织领导作用,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对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考核内容,逐步建立一村一兼职安全生产宣传员制度,在农村集中居住50户以上的村居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栏、标语。各乡镇(街道、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重视组织安全文艺下乡活动,以群众浅显易懂、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农民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进家庭: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1次“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的重要内容,筑牢家庭安全防线。

7、进公共场所: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高速路口、道路隔离带、护栏、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等持续滚动播出安全生产知识。

(四)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每季度的宣传报道任务见附件2),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及时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3、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围绕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要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县受教育”。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前)

各乡镇(街道、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集中宣传教育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在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2、各乡镇(街道、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宣教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县安委办协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安监局等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督查,对活动开展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事前问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各乡镇(街道、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情况进行验收,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评先罚劣,总结经验,固化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预防措施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加大经费投入,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顶格处罚,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纳入绩效考核。县安委办将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末向县安委办(县安监局506办公室,联系人:刘真文,联系电话:13973568290)上报一次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活动信息和简报。县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分期安排表

      2.每季度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任务区分表


 

附件1: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分期安排表

 

 

期数

起止时间

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

1

4月1日至

4月15日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县林业局

2

4月16日至

4月30日

燃气使用安全知识

县住建局(县燃气办)

3

5月1日至

5月15日

防洪防汛安全知识

县水务局

4

5月16日至

5月31日

防雷安全知识

县气象局

5

6月1日至

6月15日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

县交通运输局

6

6月16日至

6月30日

消防安全知识

县消防大队

7

7月1日至

7月15日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县交警大队

8

7月16日至

7月31日

公共场所安全知识

县公安局

9

8月1日至

8月15日

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县市监局

10

8月16日至

8月31日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县市监局

11

9月1日至

9月15日

校车校园安全知识

县教育局

12

9月16日至

9月30日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县安监局

13

10月1日至

10月15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县安监局

14

10月16日至

10月31日

用电安全知识

国家电网邵东分公司

15

11月1日至

11月15日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

县住建局(县建管站)

16

11月16日至

11月30日

环保安全知识

县环保局

 


 

附件2

每季度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任务区分表

 

 

单位

县级媒体(篇)

市级媒体(篇)

省级及以上媒体

(篇)

各乡镇(街道、场)

6

3

1

县公安局

5

3

1

县安监局

10

3

2

县住建局

4

3

2

县交通局

6

4

1

县水务局

3

2

1

县经科局

7

3

2

县公路局

5

3

1

县市监局

8

4

2

县气象局

2

1

1

县消防大队

9

3

2

县交警大队

10

3

1

县市场服务中心

3

1

1

县运管所

8

1

2

县农机局

2

1

1

县国土局

6

2

1

县教育局

10

4

2

县卫计局

8

3

2

县环保局

6

4

2

县林业局

5

3

2

县商务局

3

2

1

县旅游局

2

1

1

县文体广新局

8

4

1

县城管局

2

2

1

县经济开发区

2

1

1

县生态产业园

2

1

1

宋家塘管理区

2

1

1

县监察局

2

1

0

县督查室

2

1

0

县民政局

2

1

1

县人社局

2

1

1

县总工会

2

1

0

县发改局

2

1

1

县财政局

2

1

0

县规划局

2

1

0

县统计局

2

1

1

县房产局

2

1

1

县农业局

2

1

1

畜牧水产局

2

1

1

县供销社

2

1

1

县粮食局

2

1

1

县人防办

3

2

1

县电视台

3

2

2

县供电公司

2

1

1

县邮政公司

2

1

1

县电信公司

2

1

1

县移动公司

2

1

1

县联通公司

2

1

1

中国铁塔公司邵东办事处

2

1

0

 

备注:1、县级媒体指邵东电视台、邵东政府网、今日邵东报、邵东红网、邵东手机报、邵东发布等;市级媒体指邵阳日报、邵阳市政府网、邵阳市电视台等;省级及以上媒体指等国家安监总局门户网、国家安监总局手机报、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安全生产报、新华网、新浪网、网易、澎湃、省安监局门户网、省安监局微信、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湖南日报、红网、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新湖南等。

2、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及时将发表的新闻报道(刊发日期、刊发媒体、媒体级别、标题、网址)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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