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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邵东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07:58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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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附表: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县级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协调工作等,负责中央、省、市委托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执法队牌子)、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加挂国有林场管理股牌子)、造林绿化股、防火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东市林业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附表: 邵东市林业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629.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因为追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经费。2023年度支出总计6629.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因为追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29.0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9.0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629.0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54.87万元,占11.39%;项目支出5874.21万元,占88.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629.0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因为追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经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29.0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因为追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因为追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9.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8万元,占1.93%;卫生健康(类)26.12万元,占0.40%;节能环保(类)支出184.53万元,占2.79%;农林水(类)支出6285.37万元,占94.8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8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5.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13万元,支出决算为8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形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离退人员减少追加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工伤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本单位保险金。
5、卫生健康(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异动减少医疗保险基金。
6、节能环保(类)支出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天然林管护资金。
7、农林水(类)支出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病虫害防治资金。
8、农林水(类)支出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造林资金。
9、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异动增加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追加预算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经费。
11、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3.3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油茶种植、创建森林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8.6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追加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
13、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动植物保护追加经费。
14、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15、农林水(类)支出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3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护林员工资及产油大县奖励。
16、农林水(类)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支出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林业贷款奖补和贴息。
17、农林水(类)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支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该预算支出为森林消防救援事务管理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年初预算到单位,后由财政统一缴纳,未列部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5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4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不超预算的原则,与上年相比减少11.61万元,减少74.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2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不超预算的原则,与上年相比减少1.88万元,减少57.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9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7.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96万元,增长301.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车费用没有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34.4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65.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40人次,主要是省市检查、兄弟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主要是司机差旅补助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43万元,增长140.21%。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公用经费没有用于发放当年的绩效工资。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7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森林防火会议,人数358人,内容为森林防火;开支培训费0.58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技能培训,人数28人,内容为事业人员技能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 个,共涉及资金441.8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2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目标明确,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各项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产出效果良好,自评得分94分,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财政收支6629.08万元,年末无结余。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81.39万元。在日常支出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把支出关,重大支出均实行集体研究,所有支出经财务会审小组审核后才予付款,杜绝浪费,全年日常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协调工作等,负责中央、省、市委托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组成及人员结构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执法队牌子)、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加挂国有林场管理股牌子)、造林绿化股、防火股。
现有在职人员50人,临聘人员5人,退休人员39人。
(三)2023年度财政收支6629.08万元,年末无结余。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81.39万元。
在日常支出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把支出关,重大支出均实行集体研究,所有支出经财务会审小组审核后才予付款,杜绝浪费,全年日常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均有所下降。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市林业局能够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编制预算,并同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将所有收支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遵守财经纪律。
(二)执行管理情况。
经过评价分析,市林业局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总体能做到按进度申请资金,将财政资金合理使用,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三)整体绩效。
1.生态建设及巩固创森成果卓有成效
(1)积极推进造林绿化。
(2)高标准推进绿色通道建设。
(3)扎实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2.资源管理规范有序
(1)严格森林采伐管理。
(2)强化林地管理。
(3)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绩效除治工作。
(4)严格推行依法行政。
3.森林火灾有效防控
(1)落实责任
(2)狠抓宣传
(3)强化管理
(4)坚持值班制度
(5)积极预防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过程中,根据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分析,显示出该单位总体上能够很好的使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效益。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资金安排紧张,预算中期执行进度难以达到标准。
(三)改进建议。
1、在今后的会计工作中,加快资金申请执行进度,使各项指标达到量化标准,提高财政资金的时效性。
2、建立健全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和方法,在对单位进行自我评价时有方法可循,增强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的理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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