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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警校联盟” 共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10:05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教通〔2018〕5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警校联盟” 共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队室、派出所,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关于加强“警校联盟” 共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已经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东县教育局     邵东县公安局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关于加强“警校联盟” 共建“平安校园”

实施方案

 

为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借“一村一辅警”工作平台,持续推进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秩序,构筑平安和谐校园,邵东县公安局、邵东县教育局组织“警校联盟”行动,为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邵东县警校联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贺文彪

副组长: 罗中安 唐建国

成 员: 邓最红 申小林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点,教育局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保卫股,负责联系人:周晓虎,联系电话:17773973977。公安局办公地点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联系人:周乾,联系电话:19907391266。具体负责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督导推进。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须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部门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部门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安排阶段性工作。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联盟”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警校联盟”实施方案,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编制“警校联盟”工作日历及值班记录等,进一步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害师生的案件发生,在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建立警校联系公示牌,并悬挂邵东县公安局**派出所驻**学校警务室。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各校尤其要注意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必须“活动化”、“大众化”;尤其要注意发挥“新媒体”的安全教育优势。

4、认真组织每天、每周、每月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有效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政教室(教务室)设立帮教站对违纪学生进行帮教和适度惩戒。

6、各校为公安部门“六进三见”创造工作条件。“派出所、巡警、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

7、各学校设立“警务室”,学校派专人主管工作站日常事务。切实做好“两手抓”的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安排、开展,对警务人员考勤等,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警校联盟”工作资料及时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学校要负责“警务室”工作必要的后勤保障。

8、做好“警校联盟”宣传工作。各校要注意对工作实践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工作亮点要大力宣传表彰。

(三)公安局职责任务

1、调度专门力量,明确责任人,落实城区学校的“护学岗”及农村学校 “一校一辅警”进驻校园。

2、将学校大门、教学楼等重点防控地方设置的探头联网到110警务平台。

3、加强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仇视社会、刑满释放、身患绝症等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的做好疏导管控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音像点进行清理整顿,收缴非法出版物,取缔色情服务;打击赌博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社会风气。

5、落实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制定巡逻安保计划,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完善校园“护学岗”、“ 高峰勤务”机制,认真盘查可疑人员、车辆,确保在上学、放学期间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进驻校园的辅警每天应在上学、放学时段到校园及周边开展巡逻。特殊时期或如遇重大活动要指导并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力度。

6、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定期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检查校方是否落实校园安保日常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落实门卫管理,特别要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深入学校开展反恐防暴安全防范校园应急演练活动,提升校园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学期应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8、公安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突发事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9、公安干警聘任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应要进校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对教职工进行法制培训,尤其是要增强教职工在教育管理中的法制意识,这也是公安部和教育部提出的一项新举措。

10、各派出所要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整治,重点加大对校门口的交通秩序(超速、逆行、违反信号、乱停乱放、鸣喇叭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及对不法人员的盘查,规范学生家长接送车辆的管理,保障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学校要成立“警校联盟”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的两个办公点可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分别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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