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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09:5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教通〔2018〕51号

 

关于开展2018年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杜绝涉校涉生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校车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邵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开心上学、安全回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活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大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力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成立邵东县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尹春兰

副组长:邓最红 彭长富 刘得云  

成   员:李湘桥 彭建国 周晓虎 毕丁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校车办,办公室主任由彭建国担任,副主任:周晓虎 毕丁晃 李湘桥,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交警大队各主管中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主管股室、教育局保卫股工作、各学校主管人员。负责全县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县校车办联系人:彭斌,联系电话:13707393016;县教育局联系人:李双喜,联系电话:13973595519;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李青红 ,联系电话:13975985058;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联系人:李湘桥 ,联系电话:13607473640;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人:姜洁,联系电话:15842900739;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校车办牵头,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

三、工作目标

县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促进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学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校车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显著下降。

四、工作重点

(一)针对校车整治

1.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在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挂)校车标识,以及在车身两侧喷涂(张贴)固定的校车标识;校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条件、是否每个座位都100%佩有安全带;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是否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员超速、偏离线路行驶;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不按照规定运行。

   2.驾驶人资质审验情况。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资格,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是否存在身心不健康、言行不文明、嗜酒等不良习好和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以及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是否接受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针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整治 

1.营运资格。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2.驾驶员资质。参照国家规定的校车驾驶员标准进行检查,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安全情况。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存在超载、超速、随意停车、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针对非法运载学生车辆和学校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重点整治在校门口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横道不让行人、摊点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现象。

(四)针对校门口及校车运行线路的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整治 

学校大门临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校车行驶路线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源头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1.对辖区校车的安全性能、校车驾驶人的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制,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校车上路行驶、不合格的人驾驶校车,排查中,县校车办牵头联合县教育局、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政审。

2.组织对校车途经线路的道路状况进行一次全线排查,特别是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对于要修补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的,各学校要及时将排查情况报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补缺补漏、整改完善,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成的,应及时调整校车通行线路,对校门口交通情况复杂的,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做到“一校一策”。

3.各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摸底调查,对学生上下学期间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下学,以及搭乘无牌、报废、超载等非法车辆存在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现象的,要采取约谈学生家长的方式,当面劝告并与家长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共同做好校园内外的安全监管。并将摸底情况于4月20日前报校车办。

4.严格落实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及日常管理“三个严禁”制度,交警队要抓好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以及违法记分满12分的校车驾驶人排查清理工作定期抽查辖区校车的行驶路线。

(二)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整治成效

1. 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和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值守制度,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学校(特别是城区各小学)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义工队”护送学生安全进出校门。交通、公安交警负责做好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安装的技术指导并科学设置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交通设施;对于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乱停车、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2.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每期组织不少于2次校车交通违法和车辆打非专项整治联合统一行动,加强对校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寄宿生放假时段)和重点路段(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路面管控,严查校车、其他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辖区未取得校车标牌校车上路行驶及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领导小组将印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各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充分利用各地学校的“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宣传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学校要教育12岁以下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上路, 18岁以下的学生禁止骑摩托车上路(包括电动摩托车);

二是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三是学校要发放《告家长一封信》,并按实回收回执存档;

四是学校要邀请属地交通、交警等部门做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倡导学生自觉遵守、理解、支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共同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学习文明交通理念,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五是开展中小学生“知安全风险,会紧急避险”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月至4月:各学校要开展以“知安全风险,会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在5月份举行“知安全风险,会安全出行”的主题班会竞赛;各单位要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学校要设置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橱窗、板报,悬挂宣传横幅;要组织学生通过主题班会、读书会等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大讨论。

5月至6月:开展“交通安全我来说”校园广播活动。学校以校园广播站为平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我来说”优秀广播稿,增强学生的创造性和参与性。

7月至8月:开展“车路人杯”交通安全征文、新童谣、“小手牵大手”温馨提示语竞赛征集活动,(《竞赛规则》附后)。

9月:开展“交通安全大家练”校园演练活动;要通过模拟演练,让学生掌握安全过马路和安全乘车、坐车、下车等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事故应急防护、逃生方法,提高学生交通应急防护能力。

10月至11月:开展“交通安全大家唱”校园传唱活动;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成果集中展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真抓实干。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思想高度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发布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舆论声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上报县校车办。

 

 

邵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                   邵东县教育局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东县公安交警大队                 邵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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