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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东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1-17 20:46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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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东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附表: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东市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计划统计财务股、社会救助股、老年服务股、社会工作股、区划地名股9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东市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东市民政局单位本级以及老区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殡仪馆)5个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1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0.29万元,减少22.32%,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4.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8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0万元,占7.28%;项目支出5391.12万元,占92.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1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0.29万元,减少22.32%,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9.2万元,减少7.26%,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0.88万元,占97.84%;卫生健康(类)支出0.85万元,占0.01%;农林水(类)支出25万元,占0.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2.55万元,占1.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4.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7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7.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婚姻登记处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行政运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婚姻登记处及其他二级机构的经费未列入此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资金从部门支出列支,导致无预算有决算的情况。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1.7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去世,财政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8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9.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经费都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9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老年福利经费安排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及追加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8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4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年初预算未作安排。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大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疫情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年初预算未作安排。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5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9.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5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兄弟单位的学习考察数量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76人次,主要是上级专项检查及兄弟救助站接收流浪乞讨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3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5.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3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61 万元,降低37.55%。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各项运行经费的缩减。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7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人数56人,内容为2021年度民政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民政工作打算;用于疫情防控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全市村级、社区及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开支培训费1.00万元,用于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人数52人,内容为村级、社区基层基政业务培训;用于全市养老业务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养老服务业务、新要求、养老机构人员安全培训;用于事业编在编人员网络学习培训,人数12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X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民政事业”“事实无人抚养保障工作”“智慧消防网络及五化民政示范建设”、“界限管理”、“村居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购买婚姻登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中心”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5.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牢固守住“最后一条防线”,圆满完成全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5.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区划地名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
一是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及市委组织部、邵阳市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邵东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2年2月17日圆满完成,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579个村(社区)共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干部3181人,其中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2172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2655名,“两委”交叉任职1645人,进一步巩固了村(居)党组织执的政基础,优化了村(居)班子的人员结构。
二是依规开展了区划地名和平安边界工作。我市新成立了1个社区—牛马司社区,目前全市共有村(居)580个,其中建制村550个,城市社区30个。完成了邵东与衡阳、双峰、北塔、双清、新邵等周边县市的界线联检工作,做好了边界稳控工作,进一步密切了我市与周边县(区)的双边关系,增强了彼此的团结和友谊,加强了双方及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了边界管理的各项制度,有力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稳步推进了地名管理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的指示及要求,我市“东方巴黎”住宅小区属于洋地名,列入了第一批集中整治的范围,通过与街道、社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平稳将“东方巴黎”更名为“东方华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全市开展了一次“红色地名故事—你讲,我记录”的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共向湖南省推荐了3个红色“地名故事”。
三是常态化推进了基层政权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接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场),对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对象的涉黑涉恶问题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了村(居)干部“八联审”工作,严防黑恶势力侵蚀村(居)“两委”。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治理工作。建立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等8部门出台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简称“三个清单”)文件,依法、依规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大力开展了基层治理民政领域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工作和“万能章”整治工作,提高了基层自治能力。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的法制审核,已向省、市评选推介了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目前,我市村规民约覆盖率、修订率均达到100%。全面更新了村(居)赋码系统,全市580个村(居)的法人代表证书、村(居)委成员信息均已全部更新到位。
(二)养老服务方面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包括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制度、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制度和老年人优待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在全市范围内达到100%。全年共发放90-99岁高龄津贴183.49万元(3720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16.18万元(55人),老年人幸福指数全面提高。
二是推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建立,为实现“互联网+养老服务”奠定好良好基础。全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为全市1100名年满65周岁的失能、半失能的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是强化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年共安排福彩公益金180万元,大力开展了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社区老年协会已做到了全覆盖,切实推动了全市村级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是全面完成了安联网平台建设工作。全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成了全市民政系统安联网平台,接入了全市20家养老机构的智慧用电系统、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和监控系统,切实增强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五是重点推进了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老龄工作的重视,补齐民政基础设施短板,我市拟建设一座公办养老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三位一体”的多功能社会福利中心,拟新增各类床位600张(含养老床位500张,其他各50张)。目前,该项目已列入邵东市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发改立项及环境评估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计划在2022年开始启动建设。
六是积极推进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动落实《邵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邵市政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目前,市人民政府已经研究了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拟出台《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计划每年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建设,强化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保障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加大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力度,推进助餐补贴,奖补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机构,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实施连锁品牌扶持补助,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落实各类优惠政策等,全面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是狠抓了“三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了黑田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增加特困供养床位150张,目前该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12月底可以达到入住条件。投入资金120万元,新建了“一中心、两机构、五互助”机构,示范性带动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目前,我市共有孤儿205人,按950元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3.3万元;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60人,全年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保障资金451.2万元。继续落实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严格核实孤儿身份和学籍等信息,2022年共助学孤儿34人。
二是加强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了“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机构运转机制,切实维护了儿童合法权益。全面开展了未成人摸排工作,为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建立个人档案,并将儿童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农村留守妇女一对一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加大了政府购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力度,由专业组织、专业力量来承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2022年重点开展了“关爱儿童·呵护明天”主题活动、“政策宣讲进村居”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知识及家庭教育》培训活动等,全年共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500余场。进一步加大“儿童之家”阵地建设,筹措资金200万元,重点培养建设了示范儿童之家50个。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收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把收养人条件关、孤儿(弃婴)来源关,切实做到依法受理依法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例。
四是认真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即“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提标工作。目前,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已提标至每月70元/人,全年共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94875人次发放了护理补贴资金1364.12万元,共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88264人次发放了生活补贴资金617.85万元。全面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清理认定工作,确保我市残补人员异动及时,数据精准,资金发放及时。
(四)社会组织工作方面
一是依规开展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目前,我市共有社会组织482家,其中社会团体15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9家,全年共登记了53个社会组织。二是认真做好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2年度年检应参检416家,实参检362家,参检率为87%,全市社会组织基本都能够做到依法开展活动。一些社会团体结合各自单位行业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宣传,广泛吸纳会员,壮大协会力量,全面推动了社会团体的快速发展,有的协会积极开展送真情献爱心和扶贫济困等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三是建立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大力推进了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全年共培育和发展了7个公益性社会组织。四是稳妥推进了社会组织赋码和换证工作。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换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方面
一是规范和推进了殡葬事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力度,为全市禁炮殡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续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和邵东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及非法接运遗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全面推进了全市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倡节俭办丧事,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都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和殡葬服务,全力抓好了市殡仪馆后续工程建设、公墓山建设等殡葬配套设施建设工作。2022年,邵东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400多具,进悼念厅守灵160余场,共上缴非税160万元。
二是优质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自身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登记,大力提升了的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水平和办证效率。全共办理结婚登记5200对,补办结婚证431对,补发结婚证2087对;共办理离婚登记1297对,补发离婚证337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2200余份,补录历史数据49052对。
三是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了24小时救助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共同做好主动救助、人性化救助,尽量减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确保需要救助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我局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74人次,其中外流返乡人员40人,护送返乡共130人次,为16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了户籍。
四是优质开展了儿童福利中心工作。我市儿童福利中心现有在册儿童9人,其中集中供养8人(含2名在校学生),家庭寄养1人。在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全天候的护理下,目前这些儿童均能得到很好的医疗康复、学习教育和生活照料服务,生活情况和生理状况良好,市儿童福利中心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五是稳步发展了福利彩票工作。今年来,我局继续本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增机布点,改善投注站环境,引导站点业主开展自主营销等措施增加电脑票销量。全年共新增福彩投注站5个,销售福利彩票6200万元,总销售额位居全省区县前列。今年共上报3个投注站作为福彩店建设示范点,加大了福利彩票工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配合中彩中心、湖南省中心开展了“快乐8”上市宣传及营销活动,携同共青团邵东市委举行了“感恩新时代 圆我大学梦”的福彩公益金助学活动,为22名贫困学子每人发放了3000元的助学金。
六是大力开展了爱心慈善工作。全年共举办了2次慈善助学与扶贫活动,资助困难学生200余人次,解决助学资金5万余元;开展重阳节爱老敬老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105名一线抗疫工作者,发放慰问物资6万元。救助贫困人口共计6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共培育了2个慈善组织,建成了6个慈善超市。组织开展了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此外,我局还联合多方慈善机构开展系列慈善活动,包括“敬老、爱老、孝老”活动、“春风行动”、“贫困白内障患者义务检查诊治”等。
七是积极推进了社工站的建设工作。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社工站运行顺畅,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65名社工人员共接待来访人员3.5万余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4万余次,收集整理录入各类民政工作资料15万余份,完成个案服务3例,组织开展社会工作8次,开展特色项目1项,服务人次5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将绩效理念充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普通都认为只需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资金的使用上,没必要在绩效管理方面花费太多时间,虽然近些年来上级部门一直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但实践工作中,我们更多地注重资金支出是否合理规范,完全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具体表现为进行预算时,绩效目标无明确的标准,在对资金进行分配时也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全方面开展绩效管理。
2、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1)加大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从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出发,反推出今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管理措施,在进行落实和监督,来年工作中总结经验,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
(2)2022年将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更加有效实行结合,然后在工作中引入申报、控制和性能评价机制,集中评估结果,优化预算,加强对支出预算的约束,提高资金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部分附表:部门决算表
邵东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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