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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邵东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1:21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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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附表: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设置。邵东市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计划统计财务股、社会救助股、老年服务股、社会工作股、区划地名股9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东市民政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东市民政局单位本级以及老区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殡仪馆)5个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附表: 邵东市民政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36.0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4万元,增长10.6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收入的增加;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36.0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4万元,增长10.6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收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436.0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6.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436.07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422.86万元,占6.57%;项目支出6013.21万元,占93.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6436.0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4万元,增长10.6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收入的增加;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36.0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21.44万元,增长10.6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收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0.74万元,增长6.58%,主要是因为民政管理事务、临时救助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5.89万元,占99.56%;卫生健康(类)支出9.13万元,占0.17%;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7.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8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1.5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婚姻登记处及其他二级机构的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此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5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资金从部门支出列支,导致无预算有决算的情况。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2.61万元,支出决算为3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2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经费都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老年福利经费安排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养老服务经费安排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4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年初预算未作安排。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1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大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在市级公共财政大预算。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年初预算未作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和救济费

公用经费8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的成果,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5.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方面的交流学习增多。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5.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方面交流学习兄弟单位的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均为0,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82人次,主要是上级专项检查及兄弟救助站接收流浪乞讨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95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6.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6.0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8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办主任会议,人数32人,内容为2023年度民政工作安排;召开全市养老机构业务培训会议,人数39人;局退休支部会议,人数36人;谢忠友到云南昆明参加2023年生命与殡葬行业绿色生态创新发展会议会议费;开支培训费0.40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培训,人数17人,内容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培训;单位廉政教育及红色教育电影培训;单位干部职工在线平台学习培训费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围绕保民生、保稳定和提升民政民生资金效能为根本,以实施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救助工作为关键内容,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实践,有效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民政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责任人为组员的民政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并将绩效评价作为个人年底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是抓绩效促发展,民政工作连续扎实推进。我局从出来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完善全市社会养老、儿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最关注的人口老龄化焦点,使老年人基本生活得以改善,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基本社会治理工作、民政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民政事业”“事实无人抚养保障工作”“智慧消防网络及五化民政示范建设”、“界限管理”、“村居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购买婚姻登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中心”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6.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牢固守住“最后一条防线”,圆满完成全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6.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一是严格落实养老福利政策,包括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制度、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制度。全年共发放90-99岁高龄津贴402万元(4481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30.9万元(87人)。二是建立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大力提升了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为全市1490名年满65周岁以上低保中的失能、半失能的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年共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660次。三是完成了邵东市智慧养老平台的建设和装修工作,添置了办公设施和监控系统,提升了养老服务和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全面完成了全市65岁以上低收入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五是大力推进了养老服务十三条“干货”措施落实地落细,全面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老年人幸福指数全面提高。六是高效完成了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大力开展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全年共完成了6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率为109%。七是对全市养老机构燃气、消防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专项摸排整治,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单四制”管理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组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员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确保了全市各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二)大幅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一是引导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580个行政村和社区都深入开展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组织了两次村(居)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统一村(居)务、财务公开标准,落实规范化管理。二是大力开展了市域现代化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质量。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划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邵东市民政局村务公开管理整治方案》、《关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质量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转发了省民政厅、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和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对村规民约、家庭文明公约提出了具体细化的要求。组织召开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质量提升推进会,加强了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常态化开展了村规民约的专项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全面落实村规民约工作。目前,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都已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公布和督促落实机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制度约束和道德引领作用发挥良好。三是全市100%的村(社区)都已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了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每个村(社区)都成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5-10个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四是市配合市委组织部门落实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构建了村民代表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加强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了村民代表高效联系群众的作用。五是深入开展了乡村振兴“七大”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出台了农村移风易俗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了二次全市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在2023年度的移风易俗考核中,邵东市移风易俗工作在整个邵阳市排名前列,取得了“A”类的好成绩。六是进一步发挥了民政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能,按要求规范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精简了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压减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不断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初步实现了基层减负。七是完善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邵东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扎实开展了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建立,全市580个行政村(居)均建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八是严格贯彻《地名管理工作条例》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落实了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全面完成了邵东与周边县市的界线联检工作,加强了区划地名成果的应用与公共服务,积极推进了“乡村著名行动”,将仙槎桥镇青山村和灵官殿镇升旺村为纳为行动试点单位。

(三)全面落实留守儿童关爱和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按照1100元/人.月的标准为全市165名孤儿及时发放了212.2万元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为全市73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614.1万元的生活补贴保障金。二是大力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加大了政府购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力度,由专业组织、专业力量来承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重点开展了“三位一体”未成年人防性侵保护专项行动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暨暑期“防溺水、防性侵”知识宣传活动,安排了一批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政策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和儿童防溺水防性侵宣讲等,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各村(社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摸底率达到100%、儿童福利政策落实达到100%、儿童防溺水防性侵安全教育达到100%。2023年,市未保办、市平安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利剑护花蕾·同心向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暑期护蕾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努力在“防”上出实招,在“治”上求实效。三是加强了未成年保护阵地建设。整合福彩公益金、社区(村)建设经费,大力开展了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125个省、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四是认真做好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标发放工作。从2023年1月起,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至每月1100元/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已提标至每月80元/人;全年共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21800人次发放了护理补贴资金975万元,共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55287人次发放了生活补贴资金442万元;全面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清理认定工作,确保我市残补人员异动及时,数据精准,资金发放及时。

(四)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达416家,其中社会团体14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7家,全年共登记了23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本年度年检应参检社会组织393家,实参检362家,年检率为92.1%,全市社会组织基本都能够做到依法开展活动,一些社会团体结合各自单位行业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宣传,广泛吸纳会员,壮大协会力量,全面推动了社会团体的快速发展,有的协会积极开展送真情献爱心和扶贫济困等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三是建立了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大力推进了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全年共孵化了4家公益性社会组织。

(五)积极推进其他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规范和推进了殡葬事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和邵东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及非法接运遗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改豪华硬化大墓82座。全面推进了全市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都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倡节俭办丧事。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和殡葬服务,全力抓好了市殡仪馆后续工程建设、公墓山建设等殡葬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市殡仪馆全年共火化遗体440具,进悼念厅守灵180场,办理骨灰寄存80起。二是优质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自身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登记,大力提升了的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水平和办证效率,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900对,补办结婚证280对,补发结婚证1245对;共办理离婚登记1961对,补发离婚证343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23800余份,补录婚姻历史5936份,扫描历史档案122206余份。按照民政部3A标准对婚姻登记中心进行了提质升级改造,新增了颁证大厅和婚姻辅导室,让结婚登记充满仪式感、温馨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了24小时救助服务制度,做好主动救助、人性化救助,减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确保需要救助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应救尽救”,全年共实施救助服务500余人次,护送返乡80人次,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100%。对外流返乡人员进行了回访慰问,并督促做好其回归稳固工作。为3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了户籍落户手续,落实了特困供养待遇并进行了妥善安置。开展了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活动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全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持平安稳定,没有发生任何冲击道德底线的舆情事件。四是优质开展了未成年保护工作。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及时实施救助,全年共对3名儿童进行了临时监护。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指导乡镇、村(居)大力开展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购买了心理健康服务,为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就儿童政策法规和儿童业务进行了培训,并对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进行了入户走访,开展了暑期“防溺水、防性侵”等安全知识宣传。五是稳步发展了福利彩票工作。坚持福彩工作“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增机布点,改善投注站环境,引导站点业主开展自主营销,制订即开型彩票营销奖励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的销售量。全年共新增福彩投注站10个,完成了6个福潮店建设,在缤纷环球城一楼铺设了8台销售辅助终端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达8100余万元,总销售额和销量增幅均位居全省前列,在邵阳市排名第一。加大了福利彩票工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推进了创建湖南现代福彩县级先行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六是大力开展了社工慈善工作。积极推进了社工站的建设工作,全市共建成了26个乡镇(街道、场)社工站,建成了3个“五星级”社工站,各社工站点运行顺畅,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全年共举办了8次爱心慈善活动,资助困难学生200余人次,解决助学资金15万余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1、存在的问题

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单位和财政部门根据全市民政政策的实际需要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资金分配,但因财政形势的影响,一些预算无法按时按绩效管理的实际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资金的绩效效果;二是没有将绩效理念充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普通都认为只需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资金的使用上,没必要在绩效管理方面花费太多时间,虽然近些年来上级部门一直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但实践工作中,我们更多地注重资金支出是否合理规范,完全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具体表现为进行预算时,绩效目标无明确的标准,在对资金进行分配时也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全方面开展绩效管理。

2、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1加大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从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出发,反推出今年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管理措施,在进行落实和监督,来年工作中总结经验,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

22023年将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更加有效实行结合,然后在工作中引入申报、控制和性能评价机制,集中评估结果,优化预算,加强对支出预算的约束,提高资金资源的利用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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