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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农村能源服务站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10:36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资源调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能源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话及监督管理。

3、组织与指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创新;引进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4、指导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及其项目实施监管。

5、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

6、制定能源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人才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普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知识,培育循环生态农业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能源行业从业资格管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办公室、能源管理股、科教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村能源服务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626.31 万元。比上年增加89.20 万元,同比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农村亮化工程投资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6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31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0 %。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626.3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7 万元,占比19.29 %;项目支出505.54 万元,占比80.71 %;经营支出0 万元,占比0 %。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6.31 万元,比上年增加89.20 万元,同比增长14.21 %。主要原因是农村亮化工程投资的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31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 %。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6.3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26.31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占比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89.20 万元,同比增长14.24 %,原因是农村亮化工程投资的增加。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120.77万元,占比19.29%;农林水支出505.54万元,占比80.7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抚恤金、生产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 3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万元,决算数为 1.12万元.完成预算的 56%,比上年减少3.1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车购置同上年同预算。公车运行维护比上年数减少2.7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接待费支出 1.12万元,公务接待13 批 216人次。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0.88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0.43万元,是因接待人员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30.89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万元,增加原因是亮化工程投资增加相应维修费和劳务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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