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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 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09 16:04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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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要务,以改革为动力,以安全为底线,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坚决防范系统风险,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在全省国家级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协同做好湖南自贸试验区申报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更高层次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巩固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完成的成果。升级优化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和内容,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承接好国家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行政审批权限,推行“一企一证”和“告知承诺”。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优化产品目录结构和认证程序,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数量。(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4.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监管工作,指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自查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5.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鼓励仿制药质量与一致性评价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机制。鼓励药物研发创新,加快临床急需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上市,推进全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我省已推行37项涉企证照事项“多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以及同一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多证合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主体注销申请材料,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减少清算公告等待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简化社保、商务、海关等登记注销,压缩注销时间。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积极推广企业网上注销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高效协同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8.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部门监管信息与省级统一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各项抽查制度,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对重点领域加强重点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持之以恒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加大风险监测预警力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按照国家部署建立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风险研判,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品种的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实施重点抽检。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网站操作,进一步发挥四级监测网络实效。(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大公平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全面加强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抓好教育、医疗、水电气、电子商务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评估。清理整顿涉企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司法审判效率。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运用,实现对知识产权开发、转化、运营、管理、维权全过程的信息存储,实现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源头追溯。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效能。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健全市场主体征信体系,加快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相应减少抽查频次。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异议申诉等机制的建立健全,引导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失信行为、信用承诺、接受约谈等方式重塑信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及在各领域的应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做好监管数据汇集共享,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持续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升级改造监管业务系统,完成所有监管数据对标,确保监管数据汇聚、推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动各地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16.深化涉企行政许可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涉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拓宽办理渠道,加快移动端应用,推进下沉服务,逐步实现涉企“一件事一次办”跨域办理、异地可办、全省通办和掌上办、就近“一次办”。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应用,实现全省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建设市场主体登记和审批事项智能导办系统,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涉企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便利化。推动省直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地与省政务服务大厅、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融合,根据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特点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涉企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涉企审批服务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建设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和站点,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提供便利。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涉企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过程、全方位及时、动态公开涉企权责清单、政策措施、“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信息,推动涉企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健全涉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全省涉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完善涉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推进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省政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商事制度改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可预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内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和工作方式转型,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把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聚焦商事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工作保障,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鼓励担当作为。要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大局出发,从小处入手,取得让人民群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真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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