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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5 13:14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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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城乡低保五保的认定规范和发放

2、负责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规范和发放

3、负责城乡困难人员一次性临时救助规范和发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城乡低保股、医疗救助股、五保供养股、低收入家庭认证中6个股室。

2、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部门预算包括本机关预算。(本部门决算只含本机关单位决算算,无二级单位决算。)

3、人员及车辆编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2人,定编车辆0台,其中公务用车0台。

第二部分  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73.59万元。比上年增加2989.1万元,同比增长26.5%。主要原因是自2018年开始城乡低保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都纳入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度收入合计142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8.7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支出合计142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8万元,占比1%;项目支出14181.85万元,占比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73.59万元,比上年增加2989.1万元,同比增长26.5%。主要原因是自2018年开始城乡低保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都纳入预算。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37.7万元,占比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万元,占比1%。

本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9.84万元,占比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万元,占比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0.84万元,比上年增加2991.24万元,同比增长26.51%,原因是自2018年开始城乡低保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都纳入预算。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万元,占比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1611.11万元,占比8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5.73万元,占比16.72%;农林水支出141万元,占比0.98%;其他支出131万元,占比0.9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2、日常公用经费2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7.7%,比上年减少5.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同预算同上年。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

公务用车购置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预算一致;比上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年度本单位已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公务接待3批15人次。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1.81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1.29万元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131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原因是扶贫资金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2018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中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促进我县构建和谐社会。

绩效目标:一、城乡低保工作依规开展。一是依规开展了城乡低保异动工作。2017年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全面复核清理整顿工作后,我局将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纳入常态,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申请后、乡镇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救助局对通过审核公示的对象做30%抽查(主要看程序是否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审批、公示。全县1-12月新增城乡低保1056户2585人;因死亡或家庭条件好转退出479户1319人,目前城乡低保在保人数为12847户25146人(其中城镇低保2570户4755人;农村低保10277户20391人);特困供养人员5748户5951人,进一步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依规调整了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根据(邵民发[2018]26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提标至450、285元,补差水分别达到320元、180元,达到或超过省市指导标准。2018年1-12月份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打卡发放资金6161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乡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完善湖南省社会救助系统。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县所有低保对象信息在规定时期内全部录入省救助系统,做到发放数据、电子台账、系统数据三数一致,10月份,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湖南省社会救助系统临时救助模块也开始全面启用,临时救助日益规范、完善,有力的推动了我县救助工作的开展。四是完善低保档案资料。低保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乡镇和救助局整理、编号、归档各保存一份。五是依规开展了扶贫攻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将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无法以产业脱贫、教育脱贫、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的贫困对象纳入兜底脱贫范畴,截止12月份,我县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16364人(其中兜底保障一类5070人;兜底保障二类9736人,兜底保障三类1558人),一般低保户8782人,每月足额发放保障金,已达到兜底脱贫的目的。

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深入推进。2017年全县特困人员补贴标准为330元/人/月,2018年提标至380元/人/月,特困人员(包括集中和分散供养)达5748户5951人,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2953万元。一是依规对全县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于有子女户、带养子女户(无赡养能力的子女除外)一律清除出来,同时对于未达年龄的、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也一并清理。二是扎实落实了敬老院管理工作。一是对所有敬老院加强了管理。通过开设培训班,加强了对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内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三是对所有敬老院加强了监督检查。定期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分散供养对象进行入住走访,全面推行安全排查常态化,确保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四是根据省厅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敬老院照料护理区三年规划,我县申报廉桥镇、火厂坪镇、九龙岭镇敬老院建设中心敬老院;申报流泽镇、砂石镇敬老院改造照料护理区;黑田铺镇敬老院整体搬迁。为各乡镇敬老院配置呼叫铃、医护床、烟雾报警器、监控等基础硬件设施,在敬老院消防安全方面,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全县19个敬老院简易喷淋装置和智能报警器的安装经费220万元;其次,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用于特困人员的医护保险和购买社会化护理费用。五是根据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率先在砂石镇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砂石镇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并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切实履行敬老院托底保障职责。六是对于县内三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硬件设施无法短时间完善的敬老院,实行关停整改,其集中供养人员得到妥善分流安置。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年来,我局不仅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定点医院的资金进行检查,而且还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所有定点医院的救助资金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出具了相应的检查报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全年共对全县50881人次进行了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97万余元。

四、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进行。根据(湘民发[2018]28号)文件精神,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我局广泛开展了“救急难”工作,全面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且得到精准救助。截止目前,共对全县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1.1万人进行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36万元。人均救助资金942元/人,达到省厅要求(800-1000元/次救助水平)。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绩效评估报告(1)存在问题:(一)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不易核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未按上级文件规定的10000:1的比例配备,人手不足且异动频繁,力量薄弱,给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带来比较大的阻碍。 (2)2019年工作思路:2019年工作思路是: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中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促进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完成救助工作各项指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21.22万元,比上年减少3.62万元,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邵东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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